老电马儿发票丢了 上牌需签“来历承诺书”
明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将对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今日,继续公布位于锦江区的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办理点位(第一批),同时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对有关电动自行车上牌的部分热点问题也做出解答。
1、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能否委托他人办理?
答:“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不能代办。
2、这次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是否涉及远郊区(市)县?
答:涉及。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启动中心城区以外其他区域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牌证工作。
3、我的车是《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公布前购买的,一直未上牌,现在买车发票掉了,合格证也遗失了,车身上也没有钢印号,这次可以上牌吗?
答:如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能确认来历合法并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后,可申领临时通行证。
锦江区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点(第一批)
○四圣祠北街15号附1号天涯石警务室○惜字宫南街22号○琉璃路90号东光街道城管综合执法队○东怡街86号新莲新社区工作室○菱安路335号川师大社区○菱窠路436号菱安路社区○马家沟99号对面城管执法队办公室○秀水街1号塔子山社区办公室○顺江路49号润锦洗车行旁○一心桥南街66号莲新城管执法队办公区○牛沙路阳光水岸广场治安室○东大路五福桥南侧治安室○烟厂环形道(成龙路派出所前行500米)华新社区○经天路10号皇经社区○红星路四段6号锦兴路东滨江社区广场○东丁字街33号原中国唱片厂(停车场内)
此外,“锦江区标准、超标电动自行车综合上牌点”设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地址是锦江区东怡街50号。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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