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解读《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补齐革命老区短板弱项 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补齐革命老区短板弱项 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意见?重点和亮点何在?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等参与文件起草的权威人士。
出台过程
一方面贯彻国家要求,一方面紧扣四川实际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出台《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系列部署的四川行动。实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也是我省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目前全省83个革命老区(县)(市、区)中,有40个原国定贫困县、19个原省定贫困县,占全省原贫困县的67%,是我省区域经济发展的短板和难点。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的区域发展新格局,把革命老区作为重点区域进行部署。川陕革命老区5个市:巴中、广元、达州、南充、绵阳,除绵阳外,其余4个市都属于川东北经济区。全会提出,要发展“多支”,打造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板块,推动川东北经济区等竞相发展。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从7大方面对川陕革命老区区域振兴发展与脱贫攻坚重点任务进行了详细规划。同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把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同脱贫攻坚结合起来谋划推动。
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方案包括40项主要任务,以及财税、金融等多个支持政策。
这些战略部署和系列文件出台,为我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相关省份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列为本地重要工作,制定贯彻意见和配套政策。
具体意见如何突出四川特色,同时更具针对性和指导性?上述人士表示,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省政府组织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专题研讨,开展文件起草工作。我省先后组织省委党史研究室、民政厅、省老促会等相关部门(单位)座谈,赴革命老区实地调研。
着力重点
五大重点任务分别涉及有效衔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红色文化、生态环保
《实施意见》的着力重点何在?上述人士表示,总共有五大重点任务。
第一个任务是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加大以工代赈支持力度,持续开展消费帮扶,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
第二个任务是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将在革命老区(县)开展百亿主导产业培育行动,鼓励革命老区(县)培育建设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同时,扶持壮大骨干企业,推广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和粮油食品保障能力建设。
第三个任务是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建立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大项目库,支持将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相关规划,具备条件后优先启动建设。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支持革命老区(县)城实施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行动。加大教育扶持力度,提升医疗养老服务水平。
第四个任务是弘扬传承红色文化。打造红色文化传承标志性工程,加大红色文化宣传推广,促进红色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
第五个任务是加强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加强生态建设,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主要亮点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破解现有问题
《实施意见》共七个部分23条,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实施范围;第二至第六部分是主要任务;最后一部分是组织保障。为更好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还配套出台关于新时代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支持政策,共5个方面。
这些政策措施,主要亮点在哪里?上述人士表示,《实施意见》及支持政策,坚持问题导向、战略导向和实践导向,既体现了中央的要求,又结合了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的实际,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主要有以下创新和亮点。
一是突出川陕革命老区的重要地位。川陕革命老区是全国重点革命老区,包括5市29县。在《实施意见》及支持政策中,将四川省革命老区范围划分为川陕革命老区和其他革命老区,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向川陕革命老区倾斜。例如,明确省级以工代赈资金80%投向川陕革命老区,“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给予川陕革命老区倾斜支持等。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围绕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提出财政、项目、产业、土地、人才等5个方面的支持政策。突出财政投入支持,提出“加大财力薄弱县财政资金补助力度”。突出重点项目支持,提出“加大重点公益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突出产业培育支持,提出“支持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突出土地要素支持,提出“加大用地保障支持力度”。突出人才力量支持,提出“鼓励优秀人才到革命老区干事创业”。
三是坚持发挥革命老区比较优势,“红色”和“绿色”贯穿始终。红色是革命老区的底色,《实施意见》提出弘扬传承红色文化,打造红色文化传承标志性工程,打造红色文化精品展陈,发展红色旅游等。绿色是革命老区的资源,在产业发展、平台建设、支持政策中始终坚持发挥资源和生态优势,走出一条新时代四川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新路。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动力和活力。《实施意见》提出,在革命老区开展振兴发展试点示范,支持巴中、阆中等地在全省率先探索振兴发展新模式,打造一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上述人士指出,先行试点示范,希望能在一些领域率先突破,以此带动全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意见》还有多项改革创新举措,例如支持在革命老区积极推广页岩气开发利益共享机制,探索推进天然气开发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在集中安置点创设“致富车间”“就业帮扶车间”等就业载体等。
五是坚持统筹政府和社会力量,扩大社会参与。上述人士指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主要责任在政府,但同时也不能忽视社会力量。《实施意见》提出,统筹政府和社会力量,发挥各级老区建设促进会作用,搭建社会力量参与平台,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宣传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记者 李欣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