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两大方案保障汛期环境安全
近期,我省进入主汛期,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汛期水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近日生态环境厅牵头编制了《自然灾害期间城乡居民安全供水和污水处理应急保障方案》《枯水期生态流量保障和汛期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自然灾害期间城乡居民安全供水和污水处理应急保障方面,我省明确,要全面排查供水系统,按照不同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要强化水源地安全保护,做好水源地周边污染源、风险源排查,制定环境应急响应和处理处置方案。要保障水厂及输配水系统安全,加大水厂和输配水系统巡查,加密出厂水、管网水水质检测频率,重点对管网余氯达标情况进行检测。要加强临时居住点粪便和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定期消杀、清掏化粪池和沼气净化池。
枯水期生态流量保障和汛期水环境安全保障方面,我省提出,要在汛前有效化解环境风险,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转运处置积存的废水、废液、污泥、危险废物,保持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低液位或空池状态。在汛期要加强环境风险应对,强化雨情、水情、水质预警预判,形成风险应对合力。汛后要加快设施设备恢复,在污染治理设施恢复前,有废水排放的工业企业不得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