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出首张国有金融资本产权证
3月12日,在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并通过审核后,财政厅向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颁发全省首张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证。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国有金融资本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财政部、地方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产权管理是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的基础,通过产权登记有利于财政部门摸清国有金融资本“家底”,厘清产权关系,掌握资本分布状况,推动实现国有金融产权全流程动态监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按照财政部统一安排部署,财政厅组织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按照“全面覆盖、应登尽登”的原则,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对象为占有和使用国有金融资本的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包括依法设立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金融企业,还包括实质性开展金融业务的其他企业或机构。全省纳入产权登记专项工作范围的地方金融企业共计400余户。
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财政厅将扎实推进产权登记专项工作“最后一公里”,督促指导市(州)财政部门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颁证确权工作,4月将会同财政部四川监管局开展监督检查。(记者 罗之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