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41个已整改完成37个
2020年12月31日,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2020年12月底,2018年、2019年国家移交我省的两批共41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37个;282个自查问题已整改完成246个。其中,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的18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2018年、2019年国家分别移交我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20个、21个。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狠抓问题整改不放松。2020年,我省各地各部门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方式,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各地积极行动,将2020年整改任务中的建设项目列入当地复工复产重点保障项目,在生产要素、防护用品等方面加强保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复工。
为确保整改质量,我省加强监管,按照“实事求是、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科学整改”的要求,通过专题研究,倒排工期,千方百计推进滞后任务整改工作,效果明显。接下来,我省将继续狠抓整改落实,全力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按期整改到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