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万名群众从“山头”搬进“城头” 凉山不“一搬了之”
努力把安置点建成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示范区
努力把安置点建成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示范区
从山上集中到城里,村民生活条件改善了,生产生活、社会关系等也将面临新的变化。6月21日,记者从凉山州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下一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综合治理将成为工作重点。
今年以来,凉山州昭觉、美姑、金阳等未摘帽县先后举行了易地扶贫搬迁分房和搬迁活动。根据凉山州相关部门统计,全州易地扶贫搬迁累计将达35.3万人,规划集中安置点1509个,其中,800人以上的安置点21个、3000人以上的安置点10个。目前,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已全部建成,部分安置点正进行附属设施扫尾、室内完善等工作。按照进度,6月底前所有群众都将搬迁入住。
“易地扶贫搬迁不仅涉及安置住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更涉及搬迁群众就业创业、社区管理、文化传承等诸多方面。”该州相关负责人表示,搬迁安置只是第一步,长远发展才是最终目标。
为此,凉山州明确,坚决摒弃“一搬了之”思想,帮助搬迁群众融入新社区、过上新生活。
凉山提出,将坚持党建引领,在安置点建好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其中,安置点人口在800人及以上的成立社区,依法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时,建好群团和社会组织,推动安置点共治共享。
公共服务方面,重点建好用好党群服务中心,配套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开设就业、医保、社保、水电气费缴纳等公共服务窗口,配套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同时,以颁发居住证并同等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方式,解决不愿搬迁群众管理难题。
易地扶贫搬迁是否成功,还要看搬迁群众的“钱袋子”能不能鼓起来。各地将在安置点开展创业指导、就业培训和劳务输出,统筹各类资金,建设“扶贫车间”和“扶贫基地”,提供居家就业岗位;加大扶贫产业发展“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力度,发展壮大种植养殖、设施农业、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同时,探索建立安置点集体经济组织,统筹扶持资金、集体资产和可开发的土地、林地、荒山等集体资源,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
根据凉山州的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安置点各类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社会治理创新试验区基本建成;到2025年,全州所有安置点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治理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治理与后续发展能力全面增强,努力建成国家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示范区。(记者 何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