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泸州协同保护跨界流域
两地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两地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5个监督重点领域:水域环境污染、破坏水生物资源和近岸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破坏森林资源和矿产资源、非法占用岸线资源、违规使用水资源与水源地保护
近日,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在渝联合召开长江跨界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工作交流座谈会,共同签署《关于在长江跨界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的意见》。
根据《意见》,此次协作所指的长江跨界流域,包括长江干流重庆段和泸州段,以及濑溪河、龙溪河、大鹿溪河等长江支流。3条支流覆盖8个区(县)56个镇170.6万名居民。
两地将联合组建专业办案团队。成立协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牵头协调重大事项;将从两地检察院及所涉基层检察院分别抽调1至2人组建一体化专业办案团队,形成一体化办案机制,专门办理长江跨界流域生态环境资源跨区域案件。
两地检察机关明确5个监督重点领域,将水域环境污染、破坏水生物资源和近岸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破坏森林资源和矿产资源、非法占用岸线资源、违规使用水资源与水源地保护列为监督重点领域,聚焦长江跨界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破坏的普发性问题。
《意见》规定七大协作内容,明确了统筹基层跨区域配合工作、建立案件办理联动机制、及时移送线索和通报反馈、加强调查取证协作、全面共享信息资源等具体协作内容。(记者 魏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