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川渝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签订
长江干流和濑溪河流域首轮试点
长江干流和濑溪河流域首轮试点
近日,财政厅、重庆市财政局以视频方式召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财政协作推进机制第二次会议。会上,双方签订了《长江流域川渝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选取长江干流和濑溪河流域作为首轮试点河流。初步建立“1+1”(长江干流+重要支流)的川渝跨省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格局,并探索成熟可复制经验,根据试点情况再推广到其他跨省市流域。实施年限暂定2021年至2023年。到期后,根据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保护补偿实际情况,经两省市协商一致可延长补偿年限。
《方案》提出,两省市每年共同出资3亿元设立川渝流域保护治理资金,专项用于相关流域的污染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环保能力建设,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其中,川渝长江干流保护治理资金2亿元,由川渝分别出资1亿元设立;川渝长江重要支流(濑溪河)保护治理资金1亿元,由川渝分别出资0.5亿元设立。(记者 罗之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