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4省市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守护长江生态环境安全
11月13日,长江流域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暨危险废物联防联控工作座谈会在成都举行。会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签订《关于建立长江经济带上游省市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加强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环境管理,打击危险废物跨省市非法转移倾倒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危险废物联防联控,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根据协议,4省市将在建立省域间协同合作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危险废物转移快审快复机制、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应急响应机制、危险废物跨区域联合执法制度、危险废物监管协调会议机制等5个方面开展深化合作。协议明确,在突发环境事件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因处置能力及地理位置等原因,需跨省市应急转移处置的,经双方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后,可先行转移处置再补办相关手续。
4省市将携手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以废酸、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电镀污泥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联合开展跨省市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一旦在省、市之间发现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可联合组织开展分类、核查、鉴别等工作,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省市还签订《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将简化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审批程序,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