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6

百姓的药品耗材将持续维持在全国较低水平

  • 2020年10月26日 22时11分
  • 来源: 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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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片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10月26日,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上,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针对《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展开解读。

    《指导意见》从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分类采购政策、建立全省统一的药械采购平台、优化供应和货款支付结算管理等5个方面,提出14条措施,对全省未来五年药品和医用耗材(以下简称"药械")集中采购制度作出制度性规划。

    其中明确,2020年,在全省推行新的药械分类采购政策;2021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药械采购平台)实现全品种全类别采购;2023年,全省医药机构(含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本纳入药械集中采购管理。

    “这种做法的一个直接影响就是,今后我省的老百姓在药品和耗材价格上面,将持续维持在一个全国较低水平。”彭波介绍道。

    使用一体化的省级采购新平台

    实施阳光、透明、共享的药械采购

    (图片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在线访谈中,彭波谈到,《指导意见》是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全省药械集中采购的基础性、系统性的纲领性政策,同时也标志着四川药械集中采购制度进入新的改革阶段。

    在新政策中,按照国家的要求,推行以量换价、量价挂钩的采购模式,将解决既往药械招采分离、量价脱钩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政策,将药械挂网方式调整为三类,堵上相关药企利用政策边界不清串换类别涨价的漏洞;全面推广招标、采购、配送、结算、使用一体化的省级采购新平台,打通各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施阳光、透明、共享的药械采购。

    具体到主要任务上,将在全省推广带量采购、价格联动采购、备案采购三类采购机制,促进全省药械挂网管理实现常态化、便捷化、透明化。推动全省医药机构逐步在同一平台采购药械,对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实行"三流合一"的综合管理。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设立药械货款集中支付监管账户,通过监管账户来督促医药机构在收到药械验收合格30天内支付货款,提高企业的回款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同时,将完善药械集中采购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的协同机制,发挥医保支付标准杠杆作用,从需求端发力推动药械价格逐步下降。将建立药械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对医药机构和医药企业的采购行为开展诚信评价,根据结果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措施。将医疗机构积极参与药械集中采购所节约的部分医保资金,以合理的方式,用于支持医疗机构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全面推进药械带量采购

    对非带量采购的药械实施价格联动采购

    在降低药械价格方面,《指导意见》明确了主要措施。

    “首先是全面推进药械带量采购。”彭波介绍,截至目前,四川已经落地实施了两轮三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通过国家组织的药品团购模式,57种老百姓常用的药品价格出现明显下降,平均降价幅度超过50%,最高降幅达到96%。同时,国家第三批55个集采药品和四川牵头8省联盟开展的17种药品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也分别将于今年11-12月落地实施。届时,四川的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数量将达到129个,这些大幅降价的药品,涉及多种临床常见疾病用药,患者在这些疾病上药费花销巨大,随着带量采购不断深入,老百姓就医购药负担将明显减轻。

    在探索开展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上,将进一步扩大受益面。一方面,国家组织冠脉支架带量采购文件近期已经出台,正式拉开了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另一方面,四川也正牵头辽宁等7省和重庆、西藏2地分别开展冠脉球囊和人工晶体的的省际联盟带量采购,这些惠民政策都将于年内落地,“到时候,我们的老百姓不仅将在药费上少花钱,在手术耗材上也可以享受到集采政策改革的福利了。”

    对非带量采购的药械,也将实施价格联动采购。即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药械在四川实施常态化增补挂网,供全省医药机构实行全国价格联动挂网采购。据彭波介绍,价格联动采购的基本原则是,药械满足有5个及以上省级集中采购挂网价或中标价等条件的,产品在四川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在全国最低价。同时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就是已挂网产品产生新的全国最低价后,企业须在该价格公布后30天内到四川更新调整联动参考价格“。这项政策出台以后,对我省患者的最大利好就是,凡是在我省公立医疗机构甚至医保定点民营医院就医购药,药械在全国范围内预计处在一个较低的价格水平,花费也相对较少”。

    在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药械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上,四川将根据平台交易信息,逐年制定并发布药械医保支付标准,通过发挥医保支付标准的杠杆调节作用,来促进医疗机构在采购药械的过程中主动议价,推动老百姓临床使用的常用药械价格进一步回归合理水平。

    各项管理制度基本成熟

    带量采购工作将会常态化开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升医药服务水平上,将以新省级药械采购平台为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互联网+"送药等创新延伸业务,为全省患者提供更高效的医药服务,“这意味着,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门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可以足不出户就享受到我们的"网络送药+医保报销"一条龙服务,"看病难"的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

    在彭波看来,这些举措都将切实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在这次带量采购过程中有几个药品降价幅度,应该说回归到合理水平,也符合参保患者的预期。”他举例道,成都开展国家带量采购试点后,治疗小细胞肺癌的药品吉非替尼,价格从2280元/盒下降到549元/盒,降幅76%;治疗肝炎的恩替卡韦,价格从12.57元/片下降到0.62元/片,降幅超95%以上,“应该说这些药品价格降了,质量也得到相应的保障,临床质量和疗效都得到普遍认可。”

    同时,他透露,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带量采购工作将会常态化开展。事实上,从2019年3月以来,国家已相继组织多轮带量采购工作,这些试点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各项管理制度基本成熟。

    彭波进一步解释道,从国家层面来说,主要是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进行带量采购,如果是过评药品达到三家以上,国家医保局将对这一品种进行带量采购。同时国家也在探索将中成药、生物制品纳入带量采购范围。从省级层面来说,将逐步遴选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市场竞争充分、群众反响强烈的药械,每年组织开展1-2次省级带量采购。“通过国家和省级同向发力的模式,我们可以预期,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会进一步降低,进一步回归合理水平”。(记者杜 江茜)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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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的药品耗材将持续维持在全国较低水平

  • 2020年10月26日 22时11分
  • 来源: 封面新闻
  • (图片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10月26日,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上,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针对《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展开解读。

    《指导意见》从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分类采购政策、建立全省统一的药械采购平台、优化供应和货款支付结算管理等5个方面,提出14条措施,对全省未来五年药品和医用耗材(以下简称"药械")集中采购制度作出制度性规划。

    其中明确,2020年,在全省推行新的药械分类采购政策;2021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药械采购平台)实现全品种全类别采购;2023年,全省医药机构(含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本纳入药械集中采购管理。

    “这种做法的一个直接影响就是,今后我省的老百姓在药品和耗材价格上面,将持续维持在一个全国较低水平。”彭波介绍道。

    使用一体化的省级采购新平台

    实施阳光、透明、共享的药械采购

    (图片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在线访谈中,彭波谈到,《指导意见》是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全省药械集中采购的基础性、系统性的纲领性政策,同时也标志着四川药械集中采购制度进入新的改革阶段。

    在新政策中,按照国家的要求,推行以量换价、量价挂钩的采购模式,将解决既往药械招采分离、量价脱钩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政策,将药械挂网方式调整为三类,堵上相关药企利用政策边界不清串换类别涨价的漏洞;全面推广招标、采购、配送、结算、使用一体化的省级采购新平台,打通各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施阳光、透明、共享的药械采购。

    具体到主要任务上,将在全省推广带量采购、价格联动采购、备案采购三类采购机制,促进全省药械挂网管理实现常态化、便捷化、透明化。推动全省医药机构逐步在同一平台采购药械,对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实行"三流合一"的综合管理。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设立药械货款集中支付监管账户,通过监管账户来督促医药机构在收到药械验收合格30天内支付货款,提高企业的回款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同时,将完善药械集中采购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的协同机制,发挥医保支付标准杠杆作用,从需求端发力推动药械价格逐步下降。将建立药械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对医药机构和医药企业的采购行为开展诚信评价,根据结果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措施。将医疗机构积极参与药械集中采购所节约的部分医保资金,以合理的方式,用于支持医疗机构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全面推进药械带量采购

    对非带量采购的药械实施价格联动采购

    在降低药械价格方面,《指导意见》明确了主要措施。

    “首先是全面推进药械带量采购。”彭波介绍,截至目前,四川已经落地实施了两轮三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通过国家组织的药品团购模式,57种老百姓常用的药品价格出现明显下降,平均降价幅度超过50%,最高降幅达到96%。同时,国家第三批55个集采药品和四川牵头8省联盟开展的17种药品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也分别将于今年11-12月落地实施。届时,四川的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数量将达到129个,这些大幅降价的药品,涉及多种临床常见疾病用药,患者在这些疾病上药费花销巨大,随着带量采购不断深入,老百姓就医购药负担将明显减轻。

    在探索开展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上,将进一步扩大受益面。一方面,国家组织冠脉支架带量采购文件近期已经出台,正式拉开了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另一方面,四川也正牵头辽宁等7省和重庆、西藏2地分别开展冠脉球囊和人工晶体的的省际联盟带量采购,这些惠民政策都将于年内落地,“到时候,我们的老百姓不仅将在药费上少花钱,在手术耗材上也可以享受到集采政策改革的福利了。”

    对非带量采购的药械,也将实施价格联动采购。即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药械在四川实施常态化增补挂网,供全省医药机构实行全国价格联动挂网采购。据彭波介绍,价格联动采购的基本原则是,药械满足有5个及以上省级集中采购挂网价或中标价等条件的,产品在四川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在全国最低价。同时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就是已挂网产品产生新的全国最低价后,企业须在该价格公布后30天内到四川更新调整联动参考价格“。这项政策出台以后,对我省患者的最大利好就是,凡是在我省公立医疗机构甚至医保定点民营医院就医购药,药械在全国范围内预计处在一个较低的价格水平,花费也相对较少”。

    在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药械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上,四川将根据平台交易信息,逐年制定并发布药械医保支付标准,通过发挥医保支付标准的杠杆调节作用,来促进医疗机构在采购药械的过程中主动议价,推动老百姓临床使用的常用药械价格进一步回归合理水平。

    各项管理制度基本成熟

    带量采购工作将会常态化开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升医药服务水平上,将以新省级药械采购平台为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互联网+"送药等创新延伸业务,为全省患者提供更高效的医药服务,“这意味着,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门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可以足不出户就享受到我们的"网络送药+医保报销"一条龙服务,"看病难"的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

    在彭波看来,这些举措都将切实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在这次带量采购过程中有几个药品降价幅度,应该说回归到合理水平,也符合参保患者的预期。”他举例道,成都开展国家带量采购试点后,治疗小细胞肺癌的药品吉非替尼,价格从2280元/盒下降到549元/盒,降幅76%;治疗肝炎的恩替卡韦,价格从12.57元/片下降到0.62元/片,降幅超95%以上,“应该说这些药品价格降了,质量也得到相应的保障,临床质量和疗效都得到普遍认可。”

    同时,他透露,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带量采购工作将会常态化开展。事实上,从2019年3月以来,国家已相继组织多轮带量采购工作,这些试点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各项管理制度基本成熟。

    彭波进一步解释道,从国家层面来说,主要是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进行带量采购,如果是过评药品达到三家以上,国家医保局将对这一品种进行带量采购。同时国家也在探索将中成药、生物制品纳入带量采购范围。从省级层面来说,将逐步遴选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市场竞争充分、群众反响强烈的药械,每年组织开展1-2次省级带量采购。“通过国家和省级同向发力的模式,我们可以预期,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会进一步降低,进一步回归合理水平”。(记者杜 江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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