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命名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118家单位成功入围
118家单位成功入围
1月3日,记者从省民族宗教委获悉,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和省民族宗教委日前联合印发文件,决定命名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成都市锦江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118家单位成功入围。
近年来,我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重大战略部署,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大力培养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择优推荐、严格评审、社会公示,2019年度我省118家单位成功创建并荣获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称号。
据省民族宗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省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的总要求,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示范区(单位)的典型引领作用,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记者 付真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