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个“消防救援人员优先优待”政策在德阳实施
记者从德阳消防救援支队获悉,7月1日,经德阳市政府审议通过的《德阳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若干措施》正式生效,成为四川首个率先实施“消防救援人员优先优待”政策的地区。
即日起,德阳消防救援人员将按政策享受四大类、16小项、28个条款针对消防救援人员特有的优先优抚政策。
《措施》除适用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外,还将地方政府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纳入享受对象;包含了“生活待遇、职业荣誉、社会优待、财政预算”等内容,特别是将“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家庭颁发‘光荣之家’门牌”。
此外,《措施》还包括“消防救援人员参观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有条件的单位在购票窗口予以注明”、“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入学按照就近优先原则,统筹安排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参照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教育优待标准执行”等涉及到消防救援人员自身及家属的相关内容作为优先优待具体内容。(记者 钟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