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指导意见从严惩处 助力凉山脱贫攻坚
4月24日上午,省法院在凉山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凉山地区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相关情况,并发布2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2018年,凉山两级法院一审受理毒品刑事案件916件1426人,审结853件1180人,占全州刑事案件的25.99%;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829件1331人,占全州毒品案件总数的90.5%。毒品犯罪案件适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重刑率为33.13%,高于全州同期刑事案件重刑率18.81个百分点。
省法院副院长白宗钊介绍,针对凉山地区毒品犯罪形势和审判工作现状,省法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凉山地区禁毒防艾脱贫攻坚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确定了毒品犯罪案件量刑标准和方法,重点规范重大毒品犯罪和“零包贩卖”毒品犯罪案件的量刑,明确刑事打击以毒品数量为主,兼顾犯罪情节以及凉山地区禁毒形势等各种因素,同时加强对毒品末端犯罪打击力度。紧密配合脱贫攻坚战略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定对凉山地区较为典型的“家族式运输毒品犯罪的组织者和积极参与者”“教唆、引诱、胁迫孕妇、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从事毒品犯罪”等情节予以从重处罚。
针对毒品犯罪隐蔽性强、侦查取证困难、审判难度大等,省法院构建专业审判团队,建立了一支专业化、高水平的毒品犯罪案件审判队伍。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将禁毒防艾作为司法服务保障凉山州脱贫攻坚的头等大事来抓,全力助推凉山脱贫攻坚,全力推进彝区禁毒防艾绿色家园建设。”白宗钊说。
1名全国人大代表和3名省人大代表参加了新闻发布会。(记者 刘春华 何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