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小区物业服务党组织将发挥积极作用
花钱请物业来提供服务,最后却落得物业与自己“对着干”——这是当前城市小区面临的常见难题。如何解决?
12月7日,解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新闻发布会上,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改革办)副主任古智猛针对记者提问,介绍了这次省委全会围绕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研究提出的创新性、突破性改革思路和举措。其中,“完善社区和小区党组织对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评议、管理体系”将有助于解决上述难题。
古智猛介绍,全会提出,要着力理顺基层党组织与其他各类组织的关系,采取通过法定程序“一肩挑”、交叉任职等办法,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对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与此同时,要构建“街道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小区党组织”三级架构,完善社区和小区党组织对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评议、管理体系。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把居民小区建成幸福家园。
此外,记者梳理发现,还有不少改革思路和举措都将给小区、村社带来改变。如“打造集成各类服务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将为群众就近办理公共事务提供方便;“建立‘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将有助于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促进社区居民需求与志愿服务供给有效对接”将让更多志愿服务进小区、进乡村。(记者 任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