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云:群众满不满意 检验着政务公开好坏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正式施行以来,从实际效果来看,政务公开确实多角度回应了各方关切,增强了群众满意度。可以说,这既是《条例》修订的目标和意义所在,也是新时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鲜明的时代要求。
聚焦群众“不满意”,就要回答,新时代政务公开“为了谁”?《条例》从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深刻阐明了新时代政务公开的新定位。以往选择性公开、假公开甚至不公开,“鸵鸟式”地回应,引发了群众高度不满,也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威信。《条例》深刻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赋予的新使命,切实践行“公开为民、公开爱民”工作理念,真正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政务公开活动之中,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标准。
着力群众“满意度”。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政务公开是着力点,也是支撑点。如何让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用户”体验更好?《条例》修订就是着眼于群众满意不满意。贯彻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就是要全面落实“五公开”和“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为公众、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数字政府”,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运用政务公开手段提升市场监管能力,营造规则公开透明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回应群众“期盼点”。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群众的期待、国家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提升空间,有的甚至还是“短板”。《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切入点与突破点。
以我所在的四川省为例,对标新要求,四川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着力:坚持标准引领,巩固扩大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成效,探索建立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让群众办事创业更加方便;强化政策解读,统筹协调各方力量资源,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政策解读机制,进一步创新解读方式,用群众语言解读政策、用多种渠道传播政策,使解读信息更加可视、可读、可感,有效引导市场预期;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引导、会商、处置机制,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及时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树立用户思维,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管理,建立健全以省市两级为主的政府公报体系和办刊机制,加强传统公开载体运用,着力解决政务新媒体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探索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统筹建设、信息联动、资源共享、深度融合。(作者为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