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宣传、执法等方面发力 加强老年保健食品市场监管
“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渐加重,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老年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刻不容缓。”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办信处副处长王小莉提交提案《关于加强老年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的建议》,呼吁从立法、宣传、监管、执法等方面,加强老年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让老年人安度晚年。
“目前,老年保健食品市场存在不少问题。”王小莉调研发现,随着老龄人口不断增加,老年保健食品市场逐年扩大,部分不良商家利用老年人辨识能力较弱、心理依赖性强等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虚假宣传、会议营销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擅自夸大其药用效果,抬高销售价格,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稳定因素。
王小莉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她呼吁国家立法层面尽快立法,对非法会议营销进行定性,明确违法行为性质及处罚依据、执法部门的执法权限及处罚细则,对虚假宣传及高价销售进行再定性、再细化,解决执法中无法可依的问题。同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建议规定食品、保健食品的价格不能超过同类药品,禁止食品、保健食品模仿药品包装。
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相关知识。积极动员老年消费者近亲属,特别是子女,对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进行理性引导,避免老年人上当受骗。子女要关心老人、陪伴老人,支持老人参与积极健康的老年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和情感世界。
加大监管力度,畅通投诉渠道。开展定期巡查,建立投诉举报奖励机制,积极协调跨地区保健食品监管实现信息共享。
强化联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消协、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查重处保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