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国庆将至 旅游“涉黑”咋办?四川省旅发委公布举报方式

  • 2018年09月14日 08时03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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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四川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在资阳市召开全省旅游景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上对抓好旅游景区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公布了电话、信件、电子邮件三种举报方式,全力推进全省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记者9月13日从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的。

      会上要求,各市州旅游部门和旅游景区要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在黑恶线索摸排上互通信息、协同作战。各市州旅游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旅游景区制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此外,旅游景区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展板、标语和户外大牌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设置专用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让广大游客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全省旅游市场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投诉举报方式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旅游景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涉黑涉恶涉乱线索;

      (二)其他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三)旅游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庇护涉黑涉恶涉乱势力的违纪违法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17743263463

      (二)信件举报

      1.直接投送举报信件,请投放至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一楼大厅设置的举报信箱内。

      2.普通信件举报信件,请邮寄至: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邮编:610051。

      (三)电子邮件举报:请发送至电子邮箱slfwshb@scta.gov.cn。

      三、相关事项

      (一)投诉举报人应说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最好能够提供违法事实的相关证据。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对谎报线索或借投诉举报诬陷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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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将至 旅游“涉黑”咋办?四川省旅发委公布举报方式

  • 2018年09月14日 08时03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   日前,四川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在资阳市召开全省旅游景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上对抓好旅游景区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公布了电话、信件、电子邮件三种举报方式,全力推进全省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记者9月13日从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的。

      会上要求,各市州旅游部门和旅游景区要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在黑恶线索摸排上互通信息、协同作战。各市州旅游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旅游景区制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此外,旅游景区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展板、标语和户外大牌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设置专用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让广大游客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全省旅游市场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投诉举报方式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旅游景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涉黑涉恶涉乱线索;

      (二)其他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三)旅游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庇护涉黑涉恶涉乱势力的违纪违法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17743263463

      (二)信件举报

      1.直接投送举报信件,请投放至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一楼大厅设置的举报信箱内。

      2.普通信件举报信件,请邮寄至: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邮编:610051。

      (三)电子邮件举报:请发送至电子邮箱slfwshb@scta.gov.cn。

      三、相关事项

      (一)投诉举报人应说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最好能够提供违法事实的相关证据。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对谎报线索或借投诉举报诬陷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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