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9月起试点高速路轻微事故现场快处快赔

  • 2018年08月31日 08时19分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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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9月起,在绵阳、广元和巴中区域内的高速路试点

      ■ 联动人员在高速公路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交叉巡逻

      ■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现场定责、定损,还可现场理赔

      ■ 保险理赔款最快10分钟到账,车主自行修车即可

      高速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很多人会选择原地等待,交警到现场认定责任后,车主还需到快处快赔中心打印责任认定书,然后进行理赔。

      29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安二分局率先在全省高速公路试点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新模式,下一步有望在全省高速推广。9月起,在绵阳、广元和巴中境内高速公路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警保+警路”联动人员将到场现场定责、定损,还可以现场理赔,保险理赔款最快10分钟到账,之后车主自行修车即可。

      “今年以来,二分局辖区82%的交通事故为轻微事故,今后这些事故可以进行快处快赔处理。”高速公安二分局警务指挥保障大队大队长邓耀介绍,这种方式可以减少高速拥堵,预防二次事故发生。

      全省试点 高速路事故快处快赔

      29日上午,省公安厅高速公安二分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及高速公路川北、汉龙公司共同启动了“警(公安民警)保(保险公司)+警(公安民警)路(路维人员)”联动工作。

      省公安厅高速公安二分局副局长侍玉强介绍,从8月开始,绵阳、自贡、宜宾等地方交警与人保财险陆续启动了警保联动工作。在警保联动的基础上,有效融合高速公路营运公司,高速公安二分局将“警保联动”延伸为“警保+警路”联动,打造了一条适合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模式,并在全省高速公路率先启动此项工作。

      “警保+警路”联动是指,以“交管12123”事故互联网快速处理系统和人保财险理赔系统为支撑,由人保财险警保联动专员和高速公路路维人员协助交警完成简易事故处理、疏导交通,为车主提供现场一站式理赔指引的一项道路巡查便民服务。届时,事故当事人可实现保险理赔款最快10分钟到账。

      据侍玉强介绍,这种联动,融合了高速公安二分局、中国人保绵阳市分公司及高速公路川北、汉龙公司多方力量,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为车主解决交通事故后,快速处理和快速理赔工作。

      处理程序 联动专员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警保+警路”联动专员主要在高速公路事故易发、多发点段开展交叉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置交通事故或交通拥堵。

      邓耀介绍,以前,主要是交警在高速巡逻,而高速公路路维队员主要是巡查路况和道路设施。推行“警保+警路”的新模式,将保险公司和路维人员加入巡逻队伍,整合资源。实行联动机制后,保险公司将派专人24小时驻点服务,一方面协助高速公安及时处理辖区交通事故,为车主提供现场一站式理赔指引及故障处理等延伸服务;另一方面接受高速公安的调度,在重点时段和路段进行巡逻,协助处理现场事故和疏导交通,将原来的被动查勘服务升级为主动巡查服务。

      “警保+警路”联动实现“线上”“线下”两种工作模式的共同运作。

      按照处置程序,一旦发现交通事故,“警保+警路”联动专员将接受辖区交警大队、高速公路监控中心调度,及时赶赴现场采集证据信息,协调当事人自行达成协议并快速撤离现场;对无法达成协议的,通过交管12123系统APP上传事故信息后由交警在线处理;对发生伤人和死亡的交通事故,联动专员维护现场并协助交警勘察处理。

      警保+警路联动专员在没有调度时主动巡查路况,最大限度减少路面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各类道路险情,确保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防二次事故 避免“小事故”引发“大拥堵”

      “今年以来,二分局辖区82%的交通事故为轻微事故,今后这些事故可以进行快处快赔处理。”邓耀介绍,在高速公路上,当车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人们的惯性思维就是在事故发生地等待交警来处理。

      “在高速公路上等待交警处理的过程中,很容易诱发二次交通事故,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据介绍,当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时候,车主等待交警赶来处理,等待的过程中,势必会造成大范围的交通拥堵。交警赶来的途中也将面临拥堵,而“警保+警路”新模式的推行,将节约事故处理时间,缓解交通压力,为大型节假日的出行提供便利。

      邓耀举了一个例子,当驾驶员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车辆之间发生轻微的碰撞和擦挂,通过“12123”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速处理平台,上传事故地点、事故时间、现场照片采集等信息。驾驶员迅速撤离事故现场,选择自行协商或在线认定的处理方式,能够高效获得理赔,节约时间,“在大型节假日中,更能体现出这种模式处理交通事故的优点。”

      “警保+警路”是否具有执法权?邓耀介绍,“在事故处理现场,警保和警路人员可以帮助交警将事故车辆移到安全地带。这不属于真正意义的执法,是交警授权他们,协助开展工作。”

      侍玉强介绍“警保+警路”联动将进一步简化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索赔手续,缩短理赔服务周期,有效解决“小事故”引发“大拥堵”,“小赔付”带来“大繁琐”的问题。据介绍,高速公安二分局率先开展该项试点工作,并逐步在全省高速公路铺开。 (记者 王明平)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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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9月起试点高速路轻微事故现场快处快赔

  • 2018年08月31日 08时19分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   ■ 9月起,在绵阳、广元和巴中区域内的高速路试点

      ■ 联动人员在高速公路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交叉巡逻

      ■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现场定责、定损,还可现场理赔

      ■ 保险理赔款最快10分钟到账,车主自行修车即可

      高速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很多人会选择原地等待,交警到现场认定责任后,车主还需到快处快赔中心打印责任认定书,然后进行理赔。

      29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安二分局率先在全省高速公路试点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新模式,下一步有望在全省高速推广。9月起,在绵阳、广元和巴中境内高速公路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警保+警路”联动人员将到场现场定责、定损,还可以现场理赔,保险理赔款最快10分钟到账,之后车主自行修车即可。

      “今年以来,二分局辖区82%的交通事故为轻微事故,今后这些事故可以进行快处快赔处理。”高速公安二分局警务指挥保障大队大队长邓耀介绍,这种方式可以减少高速拥堵,预防二次事故发生。

      全省试点 高速路事故快处快赔

      29日上午,省公安厅高速公安二分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及高速公路川北、汉龙公司共同启动了“警(公安民警)保(保险公司)+警(公安民警)路(路维人员)”联动工作。

      省公安厅高速公安二分局副局长侍玉强介绍,从8月开始,绵阳、自贡、宜宾等地方交警与人保财险陆续启动了警保联动工作。在警保联动的基础上,有效融合高速公路营运公司,高速公安二分局将“警保联动”延伸为“警保+警路”联动,打造了一条适合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模式,并在全省高速公路率先启动此项工作。

      “警保+警路”联动是指,以“交管12123”事故互联网快速处理系统和人保财险理赔系统为支撑,由人保财险警保联动专员和高速公路路维人员协助交警完成简易事故处理、疏导交通,为车主提供现场一站式理赔指引的一项道路巡查便民服务。届时,事故当事人可实现保险理赔款最快10分钟到账。

      据侍玉强介绍,这种联动,融合了高速公安二分局、中国人保绵阳市分公司及高速公路川北、汉龙公司多方力量,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为车主解决交通事故后,快速处理和快速理赔工作。

      处理程序 联动专员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警保+警路”联动专员主要在高速公路事故易发、多发点段开展交叉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置交通事故或交通拥堵。

      邓耀介绍,以前,主要是交警在高速巡逻,而高速公路路维队员主要是巡查路况和道路设施。推行“警保+警路”的新模式,将保险公司和路维人员加入巡逻队伍,整合资源。实行联动机制后,保险公司将派专人24小时驻点服务,一方面协助高速公安及时处理辖区交通事故,为车主提供现场一站式理赔指引及故障处理等延伸服务;另一方面接受高速公安的调度,在重点时段和路段进行巡逻,协助处理现场事故和疏导交通,将原来的被动查勘服务升级为主动巡查服务。

      “警保+警路”联动实现“线上”“线下”两种工作模式的共同运作。

      按照处置程序,一旦发现交通事故,“警保+警路”联动专员将接受辖区交警大队、高速公路监控中心调度,及时赶赴现场采集证据信息,协调当事人自行达成协议并快速撤离现场;对无法达成协议的,通过交管12123系统APP上传事故信息后由交警在线处理;对发生伤人和死亡的交通事故,联动专员维护现场并协助交警勘察处理。

      警保+警路联动专员在没有调度时主动巡查路况,最大限度减少路面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各类道路险情,确保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防二次事故 避免“小事故”引发“大拥堵”

      “今年以来,二分局辖区82%的交通事故为轻微事故,今后这些事故可以进行快处快赔处理。”邓耀介绍,在高速公路上,当车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人们的惯性思维就是在事故发生地等待交警来处理。

      “在高速公路上等待交警处理的过程中,很容易诱发二次交通事故,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据介绍,当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时候,车主等待交警赶来处理,等待的过程中,势必会造成大范围的交通拥堵。交警赶来的途中也将面临拥堵,而“警保+警路”新模式的推行,将节约事故处理时间,缓解交通压力,为大型节假日的出行提供便利。

      邓耀举了一个例子,当驾驶员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车辆之间发生轻微的碰撞和擦挂,通过“12123”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速处理平台,上传事故地点、事故时间、现场照片采集等信息。驾驶员迅速撤离事故现场,选择自行协商或在线认定的处理方式,能够高效获得理赔,节约时间,“在大型节假日中,更能体现出这种模式处理交通事故的优点。”

      “警保+警路”是否具有执法权?邓耀介绍,“在事故处理现场,警保和警路人员可以帮助交警将事故车辆移到安全地带。这不属于真正意义的执法,是交警授权他们,协助开展工作。”

      侍玉强介绍“警保+警路”联动将进一步简化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索赔手续,缩短理赔服务周期,有效解决“小事故”引发“大拥堵”,“小赔付”带来“大繁琐”的问题。据介绍,高速公安二分局率先开展该项试点工作,并逐步在全省高速公路铺开。 (记者 王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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