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计划每年培养3000名公费师范生 培养类型以农村义务教育教师为主
未按培养协议规定履约从教的公费师范毕业生,5年内参加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公开招录(聘)的,考核视为不合格
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发布。从今年起,我省改称“免费师范生”为“公费师范生”,每年计划培养公费师范生3000名,以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当增加培养数量。
同免费师范生一样,我省公费师范生的培养类型仍以农村义务教育教师为主,适当兼顾农村幼儿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重点为农村学校定向培养“一专多能”教师。但公费师范生培养更加注重“定向”,今年将优先录取本市(州)纳入实施范围县(市、区)的生源,生源不足时,在全省生源中根据考生报考服务地志愿择优录取。2019年起,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优先录取本市(州)纳入实施范围县(市、区)的本县籍生源,生源不足时逐步扩大至全省生源,根据考生报考服务地志愿择优录取。
公费师范生不履约从教的违约成本进一步提高。根据意见,未按培养协议规定履约从教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再享受公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并须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退还免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违约金(按已享受免补费用总额的50%计算),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缴纳滞纳金。此外,公费师范生违约行为还将纳入个人诚信记录、装入个人档案;5年内参加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公开招录(聘)的,考核视为不合格,单位不得予以录(聘)用。2018年以前入学的公费师范生,仍按原培养协议和管理办法执行。 (记者 江芸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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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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