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方面看四川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将加大“限塑令”推广菜篮子布袋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指出,到2020年底,四川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全省普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在成都、德阳、广元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具体任务而言,《实施方案》指出,主要包括12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推进垃圾源头减量。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厉行节约,发展绿色包装,减少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全生命周期垃圾产生量。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家庭厨余垃圾产生量。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限制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使用一次性用品,在餐饮服务行业倡导节约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
二是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完善垃圾分类标准,确定强制分类类别,制定强制分类行动目标,健全垃圾回收利用统计制度和分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督促指导成都、德阳和广元城区及各地新城新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稳步推动其他市(州)分步实施。成都、德阳、广元等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出台垃圾强制分类方案,明确任务及完成时间,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宾馆、饭店、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应重点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三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居住区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或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实施“三分类”,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设置。各地按照确定的分类种类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新改扩建的住宅工程应当按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投放点,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
四是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加强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配置符合密闭运输要求并有标识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实现规范运输。加强装修垃圾、建筑渣土等各类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优化现有环卫收运体系,规范运输企业管理,严肃查处随意倾倒、弃置垃圾现象。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餐饮行业餐厨废弃物要统一收运管理,逐步实现全量收集。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要求。城市管理部门牵头推进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五是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探索开展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建设城市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培育玻璃制品、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场,鼓励在收集、分拣、转运、处理等环节融合发展,构建从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处理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大件垃圾(废旧家具为主)、园林垃圾、装修垃圾等应首先资源化回收利用,并鼓励建设相应的回收利用基地。
六是规范处理有害垃圾。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有害的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家庭源危险废物收集由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由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分类,由具备相应运输和处置利用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要求开展运输和处置利用。生活垃圾中的医疗废物应交由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同步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优先推进成都、德阳、广元市等重点区域开展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试点。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家庭源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的监督管理。
七是有效处理餐厨废弃物等易腐垃圾。根据城市规模、人口分布、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兼顾区域统筹,合理布局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统筹考虑产生源分布和运输半径,以规模化、集中式处理为主,相对集中、就地处理为辅,实现集中与就地处理有效结合。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理装备设施建设,采用国内相对成熟的技术工艺,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有条件的城市可与城市粪便、污泥、厨余垃圾等实施协同处置。通过政府引导、统一收运、定点处置等办法,建立餐厨废弃物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和资源化利用机制,推广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品示范应用。
八是相对集中处理园林绿化垃圾和其他有机易腐垃圾。对城市绿化养护以及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产生的枝叶、树木等有机垃圾实施集中分类处理。根据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合理建设就地处置或适度集中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对其实施粉碎处理后,用于公园绿地裸露土地覆盖和肥料等。推进有条件的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减轻生活垃圾焚烧和卫生填埋设施处置压力。
九是加快垃圾分类处置装备设施项目建设。各地要参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等标准规范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安排或调整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备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确定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的种类、等级、数量、建筑面积、定点位置等内容,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大力实施《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垃圾分类处置装备设施,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建设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基地,集中布局垃圾分拣、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推动垃圾规模化、集约化、协同化处置,实现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置装备设施建设,加大资金、土地、技术等要素保障和政策倾斜。加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控制工业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到2020年底,建成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基本实现4个分类环节设施设备相匹配。
十是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成都、德阳、广元等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积极建设攀枝花、绵阳、遂宁、泸州等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在成都市温江区、蒲江县、泸州市纳溪区、德阳市罗江区、筠连县、宝兴县、丹棱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在城市、县城、乡镇、社区、行政村、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学校、宾馆、商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十一是探索创新垃圾分类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加快智能化进程。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合同资源管理”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十二是强化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制定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行动计划,编制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建立互动栏目,丰富宣传内涵;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在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公交站点、建筑围挡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和分类投放正确率,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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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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