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建医保服务机构积分管理制 实行末位淘汰和一票否决
据悉,1月25日,四川省人社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卫计委联合研究制定的《关于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已正式印发。目前三部门正在全省范围内安排部署。归纳起来,在预防和惩治两方面,四川三年内要采取以下六项强有力的措施。
一是加强内部控制。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组织制度流程梳理和内部控制检查、评估,抓好审计和专项检查,紧盯发现问题整改,加强法规纪律教育,严格依规依纪问责,切实防止内外勾结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二是完善协议管理。定期完善、充实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中的医疗服务监管内容,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收取违约金标准,增大定点服务机构违约成本。建立医疗保险服务机构积分管理制度,实行末位淘汰和一票否决,完善定点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三是推进智能监控。推进医疗服务信息标准化,建立健全医疗保险信息库,完善监控预警功能和违法违规行为电子证据保存功能。在医保数据省级集中、各地智能监控审核系统基本建立的背景下,切实运用好智能监控审核系统,确保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和用药原始数据实时上传,对疑点信息实施精准筛选和有效处理。
四是完善联动监管。通过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基金欺诈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人社、卫计、食药监、发改(物价)部门的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在省本级、成都市医疗保险联动监管的基础上,依托全省异地就医智能监控审核系统,在2018年初步建立全省医疗保险监管联动机制,做到一地失信,全域受限。
五是加强行刑衔接。各级人社部门对发现的涉嫌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将认真调查取证,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或提请卫计、药监、物价部门依法处理,达到移送标准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案件移交司法处理的标准和流程,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六是推进诚信建设。人社部门联合卫计部门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诚信档案,探索诚信情况与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及医疗费用支付结算挂钩的办法。四川省人社厅将与省卫计委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将对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理、处罚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定点服务协议作出的处理,纳入省卫计委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与公立医疗机构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分配、薪酬总体水平、绩效考核、等级评审,甚至医院领导班子岗位调整、提拔任用挂钩。同时还将加大曝光力度,将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情况向社会公开。 (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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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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