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将选拔400名深度贫困县骨干参加研修培养!你符合条件吗?

  • 2018年02月28日 20时38分
  • 来源: 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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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28日,记者从省才办获悉,今年四川45个深度贫困县分两批选拔400名专业技术骨干,到中央在川、省属及内地相对发达地区的企事业单位进行3至6个月研修培养。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实施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意见》,着力培养一批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急需的“明日之星”,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拟实施深度贫困县千名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行动。

      2018年度培养对象推荐工作,已经展开,详情如下——

      目标任务

      2018年,从“三州一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乐山市)45个深度贫困县分两批选拔400名专业技术骨干,到中央在川、省属及内地相对发达地区的企事业单位进行3至6个月研修培养。

      专业围绕深度贫困县教育卫生、农林牧渔、旅游文化、规划建设、水利水电、生态环保、金融会计、电子商务、工业经济等重点领域及其他特色产业。

      选派条件

      培养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愿意扎根深度贫困地区;

      具有大学本科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是本地区或本单位专业技术骨干,目前在深度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领域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

      访问研修的须符合接收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选派名额

      2018年度选派名额按照市(州)所辖深度贫困县专业人才数量进行分配,其中:凉山州159人,阿坝州104人,甘孜州106人,乐山市31人。

      市(州)在控制名额内,结合深度贫困县实际情况分县、分专业推荐培养对象。

      培养方式

      采取访问研修和顶岗锻炼相结合、派员地区(单位)和接收单位联合培养的方式进行。

      其中,派员地区(单位)要整合各方资源,尽可能为选派人员提供研究课题或项目,创造良好条件,提高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选派人员要结合自己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研究课题或项目,认真选择有利于自身长远发展的研修单位和接收导师,制定个人研修培养计划。

      接收单位要充分尊重选派人员的选择,安排好研修培养岗位,明确本单位负责同志或省部级专家等担任导师,让其直接参与本单位的管理和导师的研究团队、科研课题(项目)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和科研水平。

      研修培养期间,派员地区(单位)优先选派培养对象参加省上组织的相关专业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能力。

      选派程序

      2018年度共选派400名,一次推荐、分两批到岗、每批次200人左右。具体程序为:

      (一)推荐培养对象。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牵头,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组织批准等程序,组织推荐人选填写《深度贫困县千名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行动2018年度培养对象申请表》,并汇总形成《深度贫困县千名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行动2018年度培养对象情况一览表》、《深度贫困县千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行动2018年度培养对象申报汇总表》,经市(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报省人才办汇总。

      (二)开展需求对接。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协调有关部门和地区落实接收单位及具体研修岗位、导师。在此基础上,由各部门和地区将确认的《深度贫困县千名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行动2018年度培养对象申请表》统一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审定人选名单。培训对象名单经审定后,由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并通知归口部门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选派人员及时到岗、接收地区(单位)做好接收工作,启动培训培养工作。

      相关待遇

      选派人员培养经费按每人每月0.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从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专项经费中,一次性划拨至各接收单位掌握使用,由接收单位统筹用于学员食宿补助费、导师培养指导费和合作课题研究。

      接收单位不另行收取其他培养费用。

      派员单位承担选派人员两次往返差旅费,负责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给予适当补贴。

      选派人员研修期间,在派员单位的职务、职级、工资、福利等一切待遇不变,正常的晋职、晋级、晋岗不受影响。

      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各级组织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市(州)人才办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于2018年3月5日前将上述三个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统一报送省人才办。(记者 林凌)

      相关材料电子文档请从四川人才工作网下载。

      网址:www.scrcgz.com

      联系人:刘果

      联系电话:028-86602130

      电子邮箱:scrcb@163.com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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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将选拔400名深度贫困县骨干参加研修培养!你符合条件吗?

  • 2018年02月28日 20时38分
  • 来源: 川报观察
  •   2月28日,记者从省才办获悉,今年四川45个深度贫困县分两批选拔400名专业技术骨干,到中央在川、省属及内地相对发达地区的企事业单位进行3至6个月研修培养。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实施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意见》,着力培养一批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急需的“明日之星”,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拟实施深度贫困县千名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行动。

      2018年度培养对象推荐工作,已经展开,详情如下——

      目标任务

      2018年,从“三州一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乐山市)45个深度贫困县分两批选拔400名专业技术骨干,到中央在川、省属及内地相对发达地区的企事业单位进行3至6个月研修培养。

      专业围绕深度贫困县教育卫生、农林牧渔、旅游文化、规划建设、水利水电、生态环保、金融会计、电子商务、工业经济等重点领域及其他特色产业。

      选派条件

      培养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愿意扎根深度贫困地区;

      具有大学本科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是本地区或本单位专业技术骨干,目前在深度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领域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

      访问研修的须符合接收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选派名额

      2018年度选派名额按照市(州)所辖深度贫困县专业人才数量进行分配,其中:凉山州159人,阿坝州104人,甘孜州106人,乐山市31人。

      市(州)在控制名额内,结合深度贫困县实际情况分县、分专业推荐培养对象。

      培养方式

      采取访问研修和顶岗锻炼相结合、派员地区(单位)和接收单位联合培养的方式进行。

      其中,派员地区(单位)要整合各方资源,尽可能为选派人员提供研究课题或项目,创造良好条件,提高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选派人员要结合自己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研究课题或项目,认真选择有利于自身长远发展的研修单位和接收导师,制定个人研修培养计划。

      接收单位要充分尊重选派人员的选择,安排好研修培养岗位,明确本单位负责同志或省部级专家等担任导师,让其直接参与本单位的管理和导师的研究团队、科研课题(项目)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和科研水平。

      研修培养期间,派员地区(单位)优先选派培养对象参加省上组织的相关专业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能力。

      选派程序

      2018年度共选派400名,一次推荐、分两批到岗、每批次200人左右。具体程序为:

      (一)推荐培养对象。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牵头,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组织批准等程序,组织推荐人选填写《深度贫困县千名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行动2018年度培养对象申请表》,并汇总形成《深度贫困县千名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行动2018年度培养对象情况一览表》、《深度贫困县千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行动2018年度培养对象申报汇总表》,经市(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报省人才办汇总。

      (二)开展需求对接。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协调有关部门和地区落实接收单位及具体研修岗位、导师。在此基础上,由各部门和地区将确认的《深度贫困县千名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行动2018年度培养对象申请表》统一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审定人选名单。培训对象名单经审定后,由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并通知归口部门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选派人员及时到岗、接收地区(单位)做好接收工作,启动培训培养工作。

      相关待遇

      选派人员培养经费按每人每月0.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从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专项经费中,一次性划拨至各接收单位掌握使用,由接收单位统筹用于学员食宿补助费、导师培养指导费和合作课题研究。

      接收单位不另行收取其他培养费用。

      派员单位承担选派人员两次往返差旅费,负责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给予适当补贴。

      选派人员研修期间,在派员单位的职务、职级、工资、福利等一切待遇不变,正常的晋职、晋级、晋岗不受影响。

      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各级组织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市(州)人才办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于2018年3月5日前将上述三个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统一报送省人才办。(记者 林凌)

      相关材料电子文档请从四川人才工作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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