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7市联动 沱江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 2018年10月09日 08时23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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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8日,记者从成都市水务局获悉:1—9月,沱江16个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10个,优良率达62.5%,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基本消除,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为了保护沱江水环境,成都、自贡、泸州、德阳、内江、眉山、资阳等7个沱江流域市在9月底签署了《沱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按照“保护者得偿、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的原则,从2018年至2020年,7市每年共同出资5亿元,设立沱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并建立“厂网河”一体化管理模式,构建常态长效河道管理体系。

      据悉,沱江流域7市24个国、省考核断面,增加了成都市临江寺出境考核断面,达到25个。“十三五”流域考核断面水质目标优良率从54.1%提高到76%,目前为56.3%,考核结果将作为对流域各市河长制工作及河长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成都市水务局相关人士解释,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旨在守住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底线,建立奖励达标、鼓励改善、惩戒恶化的正向激励、反向约束机制,搭建上下游联动、合作共治的政策平台。每年,依据各市对沱江的资源环境压力,由各市按照流域GDP占比、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系数等确定各市的出资比例;当年,依据各市的环境工作绩效,由各市依据沱江流城面积占比、用水效率和水环境质量改善程度等进行资金分配;次年,综合考虑各市跨市断面水环境功能水质达标和水质改善情况,进行资金清算,达到目标,享受资金分配额。部分达到目标,适当减扣资金分配额;完全未达到目标,全部减扣资金分配额。 (记者 张红霞)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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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市联动 沱江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 2018年10月09日 08时23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   10月8日,记者从成都市水务局获悉:1—9月,沱江16个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10个,优良率达62.5%,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基本消除,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为了保护沱江水环境,成都、自贡、泸州、德阳、内江、眉山、资阳等7个沱江流域市在9月底签署了《沱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按照“保护者得偿、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的原则,从2018年至2020年,7市每年共同出资5亿元,设立沱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并建立“厂网河”一体化管理模式,构建常态长效河道管理体系。

      据悉,沱江流域7市24个国、省考核断面,增加了成都市临江寺出境考核断面,达到25个。“十三五”流域考核断面水质目标优良率从54.1%提高到76%,目前为56.3%,考核结果将作为对流域各市河长制工作及河长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成都市水务局相关人士解释,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旨在守住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底线,建立奖励达标、鼓励改善、惩戒恶化的正向激励、反向约束机制,搭建上下游联动、合作共治的政策平台。每年,依据各市对沱江的资源环境压力,由各市按照流域GDP占比、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系数等确定各市的出资比例;当年,依据各市的环境工作绩效,由各市依据沱江流城面积占比、用水效率和水环境质量改善程度等进行资金分配;次年,综合考虑各市跨市断面水环境功能水质达标和水质改善情况,进行资金清算,达到目标,享受资金分配额。部分达到目标,适当减扣资金分配额;完全未达到目标,全部减扣资金分配额。 (记者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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