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醉酒驾驶高速逆行?四川高速交警:这些行为违法

  • 2017年09月02日 12时03分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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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刚过去的8月里,管理辖区环绕整个大成都的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集中警力,开展了多次集中统一行动。如今一个月已经过去,情况怎样?带着这些问题,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对新成立的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进行了采访。

      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八月期间,环成都高速公路交警每周选择一天夜间和周末时段,采取集中警力装备、延长行动时间、突出针对性等方式,对容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四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一是重点查处7座以上客车、公路营运客车、商务包车、网约车和其它营运车辆是否有超员超载,是否存在客货混装等违法行为。二是重点查处危化品运输专用车是否按要求提前报备路线审批,驾驶员和押运员资质和手续是否齐全、车身标识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违法行为。三是重点查处7座以上客车和公路营运客车司乘人员是否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是否存在使用安全带插销替换插口行为,车上的安全带是否完好有效等违法行为。四是重点查处各类货运车辆是否“亮尾”,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车辆货物装载是否符合规定,驾驶员和车辆证件是否过期等违法行为。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一个月集中行动的情况来看,酒驾醉驾严重违法行为有所抬头;7座以上客车超员超载仍然较为突出;涉牌涉证类违法时有发生;另外有部分货车安全设置不齐,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这四类违法行为都可能成为较大交通事故的诱因。

      该负责人表示,针对目前几类典型违法行为突出的情况,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已经开展每周主题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其中:8月28日9月3日为:客运车辆超员超载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周;9月4日至10日为:危化品运输车辆集中整治周;9月11日至16日为:“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周;9月17日至23日为:货运车辆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周。每周的统一行动中,在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的同时,对上述四类违法行为进行针对性侧重的查处。

      典型案例:醉酒驾驶高速逆行

      8月22日20时55分许,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一大队(成渝)值班室接到简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转警:多名群众举报成渝高速公路(重庆往成都方向)石桥段有一辆白色小轿车在小车道上逆行。接警后,一大队派出两名民警驾驶警车由简阳东站进站,迎面拦截逆行车辆。警车行至G76厦蓉高速2154公里加600米路段时,发现同向车道前方渐进灯光疑似逆行的轿车。民警立即打开车载喊话器要求逆行车辆靠边停车,并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提醒。逆行的“川A07XXX”福克斯轿车被截停。该车车门打开后,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驾驶人有明显的酒驾嫌疑。民警要求驾驶人王某某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时他拒不配合。随后民警与联勤单位人员一起将其带回简阳中队营区。回到营区后,面对询问王某某答非所问,整个人神志不清。随后,民警将当事人带至简阳市人民医院抽取了血样,再带回中队约束至酒醒。8月23日,血检结果显示:王某某血样酒精浓度为198.20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典型案例:商务车竟超员13人

      8月28日上午,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二大队(成南)民警在成南高速淮口服务区开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川A2RXXX”商务车有超员嫌疑。经核查,该车准载7人,实载20人,超员13人。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肖某某立即将超载的人员进行转乘,随后暂扣了该违法商务车,并将该驾驶员带回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8月30日夜间,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二大队(成南)组织警力在成南高速成都站检查客运车辆。21时左右,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车牌为“川A1BXXX”的商务车有超员嫌疑。经核查,该车准载7人,实载13人,超员6人。民警现场要求驾驶员胡某某联系车辆,将超载的人员进行转运。消除违法状态后,民警暂扣了违法车辆,将驾驶员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典型案例:没驾驶证开报废车

      8月7日11时,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一大队(成渝)执勤民警在龙泉湖收费站对“川J10XXX”号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吴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货车属于报废车。8月11日,一大队依法对驾驶人吴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送至简阳市拘留所执行。

      8月27日22时19分,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十二大队(二绕高速东)民警在辖区濛阳收费站开展夜查,当检查到“川F8QXXX”轻型货车时,驾驶员神情紧张并且拿不出驾驶证,民警通过警务通查询发现驾驶员罗某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经进一步详细询问,发现罗某某在今年3月10日被查出醉酒驾驶,其驾驶证已经被吊销,7月27日被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8月27日被民警查获时罗某某尚处在缓刑期。

      8月28日,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十二大队对罗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顶格处罚,并于当天下午将其送至简阳市拘留所执行。 (记者 梁鹏)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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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酒驾驶高速逆行?四川高速交警:这些行为违法

  • 2017年09月02日 12时03分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   在刚过去的8月里,管理辖区环绕整个大成都的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集中警力,开展了多次集中统一行动。如今一个月已经过去,情况怎样?带着这些问题,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对新成立的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进行了采访。

      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八月期间,环成都高速公路交警每周选择一天夜间和周末时段,采取集中警力装备、延长行动时间、突出针对性等方式,对容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四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一是重点查处7座以上客车、公路营运客车、商务包车、网约车和其它营运车辆是否有超员超载,是否存在客货混装等违法行为。二是重点查处危化品运输专用车是否按要求提前报备路线审批,驾驶员和押运员资质和手续是否齐全、车身标识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违法行为。三是重点查处7座以上客车和公路营运客车司乘人员是否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是否存在使用安全带插销替换插口行为,车上的安全带是否完好有效等违法行为。四是重点查处各类货运车辆是否“亮尾”,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车辆货物装载是否符合规定,驾驶员和车辆证件是否过期等违法行为。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一个月集中行动的情况来看,酒驾醉驾严重违法行为有所抬头;7座以上客车超员超载仍然较为突出;涉牌涉证类违法时有发生;另外有部分货车安全设置不齐,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这四类违法行为都可能成为较大交通事故的诱因。

      该负责人表示,针对目前几类典型违法行为突出的情况,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已经开展每周主题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其中:8月28日9月3日为:客运车辆超员超载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周;9月4日至10日为:危化品运输车辆集中整治周;9月11日至16日为:“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周;9月17日至23日为:货运车辆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周。每周的统一行动中,在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的同时,对上述四类违法行为进行针对性侧重的查处。

      典型案例:醉酒驾驶高速逆行

      8月22日20时55分许,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一大队(成渝)值班室接到简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转警:多名群众举报成渝高速公路(重庆往成都方向)石桥段有一辆白色小轿车在小车道上逆行。接警后,一大队派出两名民警驾驶警车由简阳东站进站,迎面拦截逆行车辆。警车行至G76厦蓉高速2154公里加600米路段时,发现同向车道前方渐进灯光疑似逆行的轿车。民警立即打开车载喊话器要求逆行车辆靠边停车,并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提醒。逆行的“川A07XXX”福克斯轿车被截停。该车车门打开后,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驾驶人有明显的酒驾嫌疑。民警要求驾驶人王某某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时他拒不配合。随后民警与联勤单位人员一起将其带回简阳中队营区。回到营区后,面对询问王某某答非所问,整个人神志不清。随后,民警将当事人带至简阳市人民医院抽取了血样,再带回中队约束至酒醒。8月23日,血检结果显示:王某某血样酒精浓度为198.20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典型案例:商务车竟超员13人

      8月28日上午,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二大队(成南)民警在成南高速淮口服务区开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川A2RXXX”商务车有超员嫌疑。经核查,该车准载7人,实载20人,超员13人。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肖某某立即将超载的人员进行转乘,随后暂扣了该违法商务车,并将该驾驶员带回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8月30日夜间,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二大队(成南)组织警力在成南高速成都站检查客运车辆。21时左右,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车牌为“川A1BXXX”的商务车有超员嫌疑。经核查,该车准载7人,实载13人,超员6人。民警现场要求驾驶员胡某某联系车辆,将超载的人员进行转运。消除违法状态后,民警暂扣了违法车辆,将驾驶员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典型案例:没驾驶证开报废车

      8月7日11时,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一大队(成渝)执勤民警在龙泉湖收费站对“川J10XXX”号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吴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货车属于报废车。8月11日,一大队依法对驾驶人吴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送至简阳市拘留所执行。

      8月27日22时19分,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十二大队(二绕高速东)民警在辖区濛阳收费站开展夜查,当检查到“川F8QXXX”轻型货车时,驾驶员神情紧张并且拿不出驾驶证,民警通过警务通查询发现驾驶员罗某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经进一步详细询问,发现罗某某在今年3月10日被查出醉酒驾驶,其驾驶证已经被吊销,7月27日被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8月27日被民警查获时罗某某尚处在缓刑期。

      8月28日,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十二大队对罗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顶格处罚,并于当天下午将其送至简阳市拘留所执行。 (记者 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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