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巡视办列入省委工作机构序列 内设5个机构
省委巡视办的主要职责包括:向中央巡视办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传达贯彻中央巡视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指导市(州)、县(市、区)党委巡视联络工作等。根据职责,省委巡视办设置综合处、一处、二处、三处、四处5个内设机构。 (李磊 记者 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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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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