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响应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要求 新规即将出台
在本次《通知》中明确,要完整全面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切实做好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对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更正事项、采购合同、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和验收结果等信息公开薄弱环节,应当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容等要求,及时完整公开投诉和监督检查处理决定、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管处罚信息。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集中采购机构应切实推进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信息公开,自2017年9月1日开始,除按规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地方分网公开入围采购阶段信息外,还应公开具体成交记录。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的具体成交记录,也应当予以公开。
对此,四川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去年发布的我国首个《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报告(2016)》,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四川省级政府采购透明度就取得了全国第一的好成绩。而今年,我省还将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将于近期发布。 (记者 李梓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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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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