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省政府关于四川省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 2017年06月04日 09时02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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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四川省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7年5月31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王一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四川省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举借规模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省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20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485.9亿元,专项债务3723.1亿元。与上年相比,新增债务限额8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03亿元、专项债务309亿元。

      为筹措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省人民政府拟在国务院批准我省的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新增举债812亿元。新增举债构成为:一是通过中央政府直接转贷向国际组织借款收入(以下简称国际组织借款)4.5亿元(省级1.1亿元、转贷市县3.4亿元);二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07.5亿元,其中:省级40亿元(均为一般债券),转贷市县767.5亿元(一般债券458.5亿元、专项债券309亿元)。

      全省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7464亿元;2016年新增债务587亿元、偿还债务239亿元,2016年末债务余额变动为7812亿元;加上此次拟新增举债812亿元,距国务院批准我省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209亿元尚有一定空间,债务风险继续处于可控范围。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报省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批准。以上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举借规模,请予审查批准。

      二、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

      (一)全省预算调整1.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省人民政府拟在国务院批准我省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新增举借一般债务503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7013.8亿元调整为7516.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省人民政府拟在国务院批准我省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新增举借专项债务30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1210.8亿元调整为1519.8亿元。

      (二)省级预算调整1.一般公共预算。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因素有两项:一是根据规定,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市县政府使用债务由省级财政转贷,纳入市县财政预算管理。在全省新增举借的一般债务503亿元中,拟转贷市县政府461.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58.5亿元、国际组织借款3.4亿元。二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以下地税系统经费保障体制的通知》(川府发〔2017〕7号),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省以下地税系统经费保障体制,省以下地税系统正常经费由省级财政全额保障,市县不再承担相关经费。经核定,省以下地税系统正常经费19.2亿元,从2017年起由市县财政定额上解省级财政。

      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319.6亿元,加上省以下地税系统正常经费保障19.2亿元、新增举借一般债务503亿元;减去转贷市县一般债务461.9亿元;增减相抵后,省级支出预算增加60.3亿元,调整为2379.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新增举借的专项债务309亿元拟全部转贷市县。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43.6亿元,加上新增举借专项债务309亿元,减去转贷市县专项债务309亿元;增减相抵后,省级支出预算仍为43.6亿元。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目前全省各级正在编制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方案,待全省债券资金具体安排项目确定后,财政厅将相应调整2017年相关科目支出预算数,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以上2017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批准。

      三、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

      (一)发行规模。全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为807.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98.5亿元,专项债券309亿元。一般债券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10年;专项债券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

      (二)安排使用。财政部要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方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领域。新增债券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各类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按照上述要求,根据项目库顺序排序,我省2017年新增债券安排的主要方向包括:一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282.5亿元,主要用于普通公路、铁路、机场、重大水利等项目建设;二是城镇化项目342.4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城市轨道交通和市政道路建设、小城镇污水垃圾治理等;三是公益性事业发展项目182.6亿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最终项目安排以各地正式报送使用方案为准。

      (三)还本付息。全省本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07.5亿元,按照目前同期国债利率测算,预计2018年至2027年需支付利息147.9亿元,本息合计955.4亿元;需支付债券发行费7671万元。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市县政府负责偿还转贷债券本息并支付相应发行费;省级用款部门(单位)负责筹集债券本息,财政厅负责支付省本级发行费。

      四、债务资金使用管理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举借政府债务筹措资金,有利于发挥有效投资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有利于加快落实“三大发展战略”,有利于实施全面创新改革“一号工程”,有利于做好脱贫攻坚“头等大事”,是落实省委工作要求的重大举措。财政厅将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精心组织安排,切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分配和管理工作,并按规定举借和使用国际组织借款。

      (一)做好项目落实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制定债券资金分配方案,要求市县更新完善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合理编制使用方案,重点支持一批社会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关系发展大局的重大项目,确保项目早启动、早见效。同时,创新资金运作模式,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

      (二)积极组织债券发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债券发行的管理规定,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均由地方政府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财政厅将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加快推进债券发行,确保债券资金早投入早见效。

      (三)加强债券资金监管。财政厅将对市县债券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备案审查,确保按照财政部管理要求,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做好债券资金预算管理、会计核算、项目安排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绩效。

      (四)严格履行还款责任。截至2016年底,我省累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5710.6亿元,已累计偿还662亿元,剩余5048.6亿元将在以后年度分期偿还。2017年应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48亿元以及应支付利息156亿元,各级政府均已作了统筹安排。对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省级用款部门(单位)和市县政府将认真制订还款计划,严格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切实履行还款责任。

      五、置换债券有关情况

      为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偿还压力,财政部明确我省2017年可按照实际需求发行置换债券。根据市县政府和省级部门报送的置换需求,2017年我省预计发行置换债券2000亿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债券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置换债券由我省自主组织发行,严格用于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优先考虑支付政府对企业的欠款,促进解开欠款链条,帮助缓解企业困难,支持经济稳定增长。截至5月22日,我省已成功发行置换债券977亿元,全省各级正有序组织开展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尚未发行的置换债券,将根据存量债务到期情况有序组织发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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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关于四川省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 2017年06月04日 09时02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关于四川省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7年5月31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王一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四川省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举借规模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省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20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485.9亿元,专项债务3723.1亿元。与上年相比,新增债务限额8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03亿元、专项债务309亿元。

      为筹措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省人民政府拟在国务院批准我省的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新增举债812亿元。新增举债构成为:一是通过中央政府直接转贷向国际组织借款收入(以下简称国际组织借款)4.5亿元(省级1.1亿元、转贷市县3.4亿元);二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07.5亿元,其中:省级40亿元(均为一般债券),转贷市县767.5亿元(一般债券458.5亿元、专项债券309亿元)。

      全省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7464亿元;2016年新增债务587亿元、偿还债务239亿元,2016年末债务余额变动为7812亿元;加上此次拟新增举债812亿元,距国务院批准我省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209亿元尚有一定空间,债务风险继续处于可控范围。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报省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批准。以上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举借规模,请予审查批准。

      二、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

      (一)全省预算调整1.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省人民政府拟在国务院批准我省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新增举借一般债务503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7013.8亿元调整为7516.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省人民政府拟在国务院批准我省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新增举借专项债务30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1210.8亿元调整为1519.8亿元。

      (二)省级预算调整1.一般公共预算。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因素有两项:一是根据规定,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市县政府使用债务由省级财政转贷,纳入市县财政预算管理。在全省新增举借的一般债务503亿元中,拟转贷市县政府461.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58.5亿元、国际组织借款3.4亿元。二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以下地税系统经费保障体制的通知》(川府发〔2017〕7号),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省以下地税系统经费保障体制,省以下地税系统正常经费由省级财政全额保障,市县不再承担相关经费。经核定,省以下地税系统正常经费19.2亿元,从2017年起由市县财政定额上解省级财政。

      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319.6亿元,加上省以下地税系统正常经费保障19.2亿元、新增举借一般债务503亿元;减去转贷市县一般债务461.9亿元;增减相抵后,省级支出预算增加60.3亿元,调整为2379.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新增举借的专项债务309亿元拟全部转贷市县。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43.6亿元,加上新增举借专项债务309亿元,减去转贷市县专项债务309亿元;增减相抵后,省级支出预算仍为43.6亿元。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目前全省各级正在编制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方案,待全省债券资金具体安排项目确定后,财政厅将相应调整2017年相关科目支出预算数,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以上2017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批准。

      三、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

      (一)发行规模。全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为807.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98.5亿元,专项债券309亿元。一般债券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10年;专项债券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

      (二)安排使用。财政部要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方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领域。新增债券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各类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按照上述要求,根据项目库顺序排序,我省2017年新增债券安排的主要方向包括:一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282.5亿元,主要用于普通公路、铁路、机场、重大水利等项目建设;二是城镇化项目342.4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城市轨道交通和市政道路建设、小城镇污水垃圾治理等;三是公益性事业发展项目182.6亿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最终项目安排以各地正式报送使用方案为准。

      (三)还本付息。全省本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07.5亿元,按照目前同期国债利率测算,预计2018年至2027年需支付利息147.9亿元,本息合计955.4亿元;需支付债券发行费7671万元。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市县政府负责偿还转贷债券本息并支付相应发行费;省级用款部门(单位)负责筹集债券本息,财政厅负责支付省本级发行费。

      四、债务资金使用管理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举借政府债务筹措资金,有利于发挥有效投资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有利于加快落实“三大发展战略”,有利于实施全面创新改革“一号工程”,有利于做好脱贫攻坚“头等大事”,是落实省委工作要求的重大举措。财政厅将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精心组织安排,切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分配和管理工作,并按规定举借和使用国际组织借款。

      (一)做好项目落实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制定债券资金分配方案,要求市县更新完善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合理编制使用方案,重点支持一批社会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关系发展大局的重大项目,确保项目早启动、早见效。同时,创新资金运作模式,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

      (二)积极组织债券发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债券发行的管理规定,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均由地方政府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财政厅将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加快推进债券发行,确保债券资金早投入早见效。

      (三)加强债券资金监管。财政厅将对市县债券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备案审查,确保按照财政部管理要求,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做好债券资金预算管理、会计核算、项目安排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绩效。

      (四)严格履行还款责任。截至2016年底,我省累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5710.6亿元,已累计偿还662亿元,剩余5048.6亿元将在以后年度分期偿还。2017年应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48亿元以及应支付利息156亿元,各级政府均已作了统筹安排。对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省级用款部门(单位)和市县政府将认真制订还款计划,严格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切实履行还款责任。

      五、置换债券有关情况

      为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偿还压力,财政部明确我省2017年可按照实际需求发行置换债券。根据市县政府和省级部门报送的置换需求,2017年我省预计发行置换债券2000亿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债券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置换债券由我省自主组织发行,严格用于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优先考虑支付政府对企业的欠款,促进解开欠款链条,帮助缓解企业困难,支持经济稳定增长。截至5月22日,我省已成功发行置换债券977亿元,全省各级正有序组织开展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尚未发行的置换债券,将根据存量债务到期情况有序组织发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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