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制定专项行动计划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 2017年06月04日 08时53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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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妇女儿童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行动计划》包括七项重点任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经济资源的权利和机会,提高妇女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实效,提升妇女儿童民生保障水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儿童生存环境

      《行动计划》提出2020年主要指标: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超过80%;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0.16年;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大于10%;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名专业社会工作者;全省儿童之家建设达90%

      记者6月2日从省政府获悉,《四川省妇女儿童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正式印发实施。《行动计划》提出,要促进我省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到2020年,全省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超过80%,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16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超过95%。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我省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公平教育体系全面形成,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城乡和区域之间妇女儿童各类差距不断缩小。

      《行动计划》列出七项重点任务及主要指标——

      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力争实现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项目全覆盖;扩大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范围;对全省88个贫困县、67个民族(待遇)县(排除交叉,共计101个县)开展对口支援,在脱贫攻坚期内针对贫困地区的7岁至64岁贫困人口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到2020年,实现全省人均预期寿命77.3岁;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超过80%;婴儿死亡率小于6.5‰。

      提升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扩大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重点聚焦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的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困难地区和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残疾儿童等困难群体。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0.16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超过95%。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经济资源的权利和机会。大力开展农村妇女先进实用技术、经营管理和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扶持妇女种养大户发展;支持四川省妇女就业创业孵化园建设,实施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项目。

      提高妇女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实效。重点培养一批思想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年富力强,能够担任党政正职和可以进班子的女干部后备人选;动员妇女积极参与村(社区)自治事务,参加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到2020年,实现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大于10%;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约为50%。

      提升妇女儿童民生保障水平。开展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加快建立全省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障碍和肢体残疾、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辅具专项补贴制度。到2020年,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名专业社会工作者;为6000名0—6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和服务。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省、市、县建立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合作机制;落实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相关政策;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优化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加快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建设;在农村地区新建一批乡村学校少年宫;加大“儿童之家”建设力度。到2020年,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85%;全省儿童之家建设达90%。(记者 李丹)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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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制定专项行动计划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 2017年06月04日 08时53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妇女儿童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行动计划》包括七项重点任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经济资源的权利和机会,提高妇女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实效,提升妇女儿童民生保障水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儿童生存环境

      《行动计划》提出2020年主要指标: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超过80%;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0.16年;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大于10%;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名专业社会工作者;全省儿童之家建设达90%

      记者6月2日从省政府获悉,《四川省妇女儿童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正式印发实施。《行动计划》提出,要促进我省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到2020年,全省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超过80%,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16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超过95%。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我省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公平教育体系全面形成,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城乡和区域之间妇女儿童各类差距不断缩小。

      《行动计划》列出七项重点任务及主要指标——

      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力争实现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项目全覆盖;扩大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范围;对全省88个贫困县、67个民族(待遇)县(排除交叉,共计101个县)开展对口支援,在脱贫攻坚期内针对贫困地区的7岁至64岁贫困人口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到2020年,实现全省人均预期寿命77.3岁;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超过80%;婴儿死亡率小于6.5‰。

      提升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扩大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重点聚焦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的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困难地区和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残疾儿童等困难群体。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0.16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超过95%。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经济资源的权利和机会。大力开展农村妇女先进实用技术、经营管理和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扶持妇女种养大户发展;支持四川省妇女就业创业孵化园建设,实施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项目。

      提高妇女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实效。重点培养一批思想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年富力强,能够担任党政正职和可以进班子的女干部后备人选;动员妇女积极参与村(社区)自治事务,参加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到2020年,实现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大于10%;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约为50%。

      提升妇女儿童民生保障水平。开展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加快建立全省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障碍和肢体残疾、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辅具专项补贴制度。到2020年,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名专业社会工作者;为6000名0—6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和服务。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省、市、县建立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合作机制;落实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相关政策;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优化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加快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建设;在农村地区新建一批乡村学校少年宫;加大“儿童之家”建设力度。到2020年,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85%;全省儿童之家建设达90%。(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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