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组向眉山反馈督察意见 以督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2月8日至2月22日,省环境保护眉山督察组对眉山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检查了82个点位、32家企业。眉山认真对待督察组移交和自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限,各有关单位正按照责任分工协同配合,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黄新初指出,眉山市委市政府对环保督察工作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严肃诚恳、整改上立说立行、工作上务求实
效,严格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压实环境保护责任,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正在解决,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但眉山在水环境和环保基础设施等方面还存在问题,需要厘清思路、科学规划、综合施策,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提高。
黄新初强调,良好的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要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继续查找突出环境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要组织抓好对县(市、区)开展市级环保督察,推动环境保护责任向基层延伸。要以督察促进步、促发展,以整改树新风、树形象,以防治保蓝天、还碧水,全面完成各项环境保护目标。(记者 袁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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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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