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定:自主招生不准名额到校 不能组织联考
关于报名:不准名额到校
符合普通高考及高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照试点高校的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试点高校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
【解读】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报名参加自主招生,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干预。考生所毕业的中学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当然,学校认为不合适的话,也可以不推荐。按照规定,试点自主招生的高校将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这意味着高校不能只在所谓的“生源基地学校”自主招生,而必须面向所有考生开放。
关于考核:不准组织联考
试点高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加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本校自主招生简章中确定的报名条件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合理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考生名单,确保考生条件符合相应要求。
考核由试点高校单独组织,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试点高校考核要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确定相应的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
【解读】
往年的“北约”“华约”之类的多校联考将不复存在,各自主招生试点学校需单独组织自主招生考核,且不能组织专门培训。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将根据招生简章中确定的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确保考生条件符合相应要求——这意味着考生可以自主报考,学校也将根据自己的需求确定准予参加下一步考核的考生名单,而并非所有报名考生都会获得参考资格。
关于志愿:单独设置志愿
我省单独设置自主招生志愿,并作为入选考生符合试点高校录取要求时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
公布高考成绩后,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我省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在我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我省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入选考生选填一所试点高校志愿,并填报该校入选的专业。
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若试点高校对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还应按高校的要求填报普通高考志愿。
【解读】
参加自主招生且获得录取资格,包括获得加降分录取资格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都必须注意在“自主招生志愿”栏目中按规定填报志愿。只有这样,考生才能获得提前投档录取的机会。
关于录取:提前给予投档
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试点高校所在本科批次录取开始前,按照已公示入选考生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根据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高校模拟投档线向高校投档。高考成绩总分为包含附加分的投档成绩,附加分由试点高校确定是否认可。试点高校模拟投档线为学校在我省的最终模拟投档线。试点高校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相应计划后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办法在本批次普通志愿投档前择优录取。
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应低于有关高校在我省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考生,高校若需破格录取,应在该批次投档前将学生材料和学校破格申请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省录取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破格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
【解读】
一般来说,考生高考成绩的实际分数,再加上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优惠分”,达到所报考高校的模拟投档线将被投档,再由高校按照规则录取。省教育考试院特别强调:高校若需破格录取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考生,须经省录取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破格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
关于管理:不准违规承诺
按照教育部要求,试点高校不得发布未经教育部备案的自主招生简章或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组织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工作;高校自主招生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辅导活动;不得以各种形式偏离试点定位进行恶性生源竞争或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录取时不得突破自主招生计划录取,不得突破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录取,不得更改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解读】
自主招生考核等工作安排在高考后进行,有利于考生认真复习备考,不至于一方面备战正常高考,一方面到处奔波参加自主招生考核,更加人性化。 (记者 赵子君)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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