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规范城乡医疗对口支援:医务人员脱岗或面临不良执业行为计6分处理

  • 2017年03月01日 08时31分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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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日,记者从四川省卫生计生委获悉,为加强和规范城乡对口支援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印发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省卫生计生委组织起草了《四川省城乡医疗对口支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提到,医务人员存在脱岗行为的医疗机构,将按照规定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计6分的处理。

      《办法》中提到,城乡医疗对口支援是指支援单位与受援单位结成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帮助受援单位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和加强管理。到2020年,四川贫困县县级综合医院全部达到二甲水平,贫困县县域内就诊率达95%以上。

      同时,《办法》还提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将对口支援工作纳入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目标责任制,与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医师定期考核、医院等级评审、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管理等挂钩。对口支援落实不到位和医务人员存在脱岗行为的医疗机构,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计6分的处理;支援和受援医院存在包庇、隐瞒对口支援人员脱岗的,按《四川省医院等级评审与复查日常监管考核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扣日常监管分50分;对拒不参加对口支援任务的人员,以及支援期间脱岗或未完成对口支援工作任务的下派人员,直接认定其本周期内的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等。

      据悉,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口支援和受援单位。今年3月6日之前处于意见征求阶段。 (记者 刘佩佩)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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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规范城乡医疗对口支援:医务人员脱岗或面临不良执业行为计6分处理

  • 2017年03月01日 08时31分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   28日,记者从四川省卫生计生委获悉,为加强和规范城乡对口支援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印发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省卫生计生委组织起草了《四川省城乡医疗对口支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提到,医务人员存在脱岗行为的医疗机构,将按照规定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计6分的处理。

      《办法》中提到,城乡医疗对口支援是指支援单位与受援单位结成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帮助受援单位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和加强管理。到2020年,四川贫困县县级综合医院全部达到二甲水平,贫困县县域内就诊率达95%以上。

      同时,《办法》还提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将对口支援工作纳入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目标责任制,与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医师定期考核、医院等级评审、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管理等挂钩。对口支援落实不到位和医务人员存在脱岗行为的医疗机构,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计6分的处理;支援和受援医院存在包庇、隐瞒对口支援人员脱岗的,按《四川省医院等级评审与复查日常监管考核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扣日常监管分50分;对拒不参加对口支援任务的人员,以及支援期间脱岗或未完成对口支援工作任务的下派人员,直接认定其本周期内的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等。

      据悉,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口支援和受援单位。今年3月6日之前处于意见征求阶段。 (记者 刘佩佩)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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