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四川人,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有新调整,你的钱变多了吗?
财政部近日公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影响保险待遇的前提下,从今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前两年下调的基础上,再度下调,各省份将统一降至1%,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除了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从今年1月1日开始,全国多个地养老金也开始纷纷上调。那么,失业保险费率到底如何降?养老保险又是如何调整?四川的情况又是怎样的?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失业保险费率再次迎来阶段性降低
官方近日下发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失业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随着费率再次降低,企业负担将得以进一步减轻,职工到手的工资也可能或多或少增加。
失业保险费率为1.5%可降至1%
去年,国务院决定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如今,失业保险费率再次迎来阶段性降低。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
而失业保险总费率已降至1%的省份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执行。
职工到手工资可能小幅增加
未来,随着失业保险总费率再次降低,企业的负担将进一步得到减轻。在降低个人缴费费率的地方,职工到手的收入则可能小幅增加。
以湖北为例,去年,湖北提出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湖北人社厅指出,初步测算,降费率两年,全省可再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0.9亿元以上,增加职工个人收入3.7亿元以上。
今年多地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在此次通知中,官方要求,各地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要充分考虑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提高待遇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对基金支付能力的影响,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今年以来,重庆、河北等地已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重庆近期宣布,从2017年1月开始,重庆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统一调整为1050元/月。原来的标准分为805元/月和875元/月两个档次,此次调整将两档合并为一档。
河北自2017年1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650至930元调整为940至1090元。调整后月人均标准达1010元,较调整前提高了163元。
看到这各位布粉可能要问,那四川的情况是如何的?
川叔在这不得不自豪的点个赞!
在这方面我省已经走在前列了:自2016年5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费率已由2%降至1%。
具体是怎样降的
工社君带大家来回顾一下
失业保险费率到底如何降?从2016年5月1日起,四川省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降幅高达50%。
其中:
看完以上的内容,作为一个普通职工,我们还有很多需要了解的。关于失业保险,缴纳之后能给我们带来哪些福利?到底失业金该如何申领呢?以下内容看仔细咯!
失业保险金怎么领?领多久?
失保金怎么领?
需满足3大条件 主动辞职领不成
据了解,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第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第三,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金是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如果你主动辞职,即使满足另外两个条件也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提醒
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一旦被动失业,比如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要尽快去社区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及时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否则将错过申领机会。
失保金领多久?
最短可领3个月 最长可领24个月
据了解,我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主要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确定。最短可领取3个月,最长可领取24个月。
除了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从今年1月1日开始,全国多个地养老金也开始纷纷上调。具体情况我们来了解一下!
多省市地区上调基础养老金标准
全国社会保险局长会议2月16日至17日在广西南宁召开,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指出,养老金连续调整后,月人均超过10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提高到人均420元。近期北京、江苏、河北、福建、杭州、济南等多个省市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
7省区市3600亿养老金投资运营
对于社会各界关注的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管理的情况,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已正式启动。
据人社部统计,全国共有北京、上海等7个省份,共计3600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始委托社保基金理事会开展投资运营。
人社部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5.28万亿元,总支出为4.65万亿元,分别比2015年底增加0.68万亿元、0.75万亿元。
基金累计结余6.57万亿元。社保各项基金继续增长,收支保持了总体平衡。
四川省今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目前尚未出炉
但是在2016年9月,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做出了调整。
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
2016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炉
2016年9月7日,四川省人社厅通报2016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从2016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2015年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确定。
定额调整是体现公平性,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增加40元。挂钩调整既体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两种制度的“并轨”,也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标准为:企业退休人员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此外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分两种情况:一是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执行。二是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5.0%。
适当倾斜部分主要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2015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的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适当倾斜。其中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不满80岁、满80不满90岁、满90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40元、80元、120元。对2015年度新增的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一、二类地区增加40元,三、四类地区增加50元,五、六类地区增加60元。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此项倾斜政策的人员不重复享受。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给予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今年四川也许还会有许多调整,这可能又会为我们的收入带来一点点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