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确:贫困县乡镇事业单位招人 可自主确定招聘方式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尤其是民族地区事业单位工作,《意见》从开考比例、成绩计算比例、招聘方式等方面入手,给予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更多自主权,多措并举给予大力倾斜。
一是规定乡镇、贫困县和民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形成差额即可开考(一般的公开考试招聘原则上是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并允许各市(州)或县(市、区)自主确定考试成绩计算比例。
二是允许贫困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确定采取公开考试或考核方式招聘。
三是规定民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确定招聘地域范围、民族语言测试。
四是对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如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也有倾斜政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对在甘孜、阿坝、凉山等三州服务人员,可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的县、乡事业单位。
五是要求基层事业单位加强空岗补员,支持民族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满编运行。 (记者 刘春华)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