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冬季好空气,督查组开始行动!重点督查名单有你家乡吗?
11月6日,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召开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新闻通报会。
川报观察记者在会上获悉,四川从11月6日起正式实施《成都平原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本次强化督查时间为2017年11月初至2018年2月初,历时三个月左右,督查期间共安排7轮次不间断重点督查,每轮次持续半个月。
据省环保厅总工程师赵乐晨透露,本次强化督查是四川环保部门有史以来最大规模行动,具有针对性强、时间长、人数多、专业水平高、督查力度大等特点。“希望通过实行区域联动、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成都平原地区大气质量持续好转。”
重点督查哪些城市?
本次督查范围以成都平原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为主,包括成都市及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乐山市、眉山市、雅安市、资阳市(以下简称“1+7”城市);
并根据实际需要兼顾自贡市、泸州市、内江市、宜宾市、广元市、南充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等川南、川东北地区9市。
督查重点任务有哪些?
根据前期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及秋冬季企业的生产方式、污染物排放特点、检查重点,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梳理出7项重点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1、“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淘汰升级情况
2、燃煤锅炉整治情况
3、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情况
4、重点行业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5、重点领域管控治理情况
6、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
7、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涉气类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督查发现问题如何处理?
对督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各督查组现场向地方及时反馈,并督促地方严肃查处,举一反三,尽快整改到位;每轮次结束后,统一向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进行集中问题反馈。
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各督办组上报突出问题情况,审核后编发督办通知,送相关市(州)人民政府,督促其严肃查处并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后续督查阶段需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确保整改落实。
对督查中发现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慢作为,环保责任不落实的情况;环境问题依然突出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等问题,及时移送纪委监察机关,依法依规问责,同时通过约谈、曝光、限批等方式传导压力。
督查人员如何产生?
从全省抽调150多名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其中:从各市(州)抽调100名业务骨干(优先抽调参加过2016年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的个人),开展督查工作。
督查组内部人员每半月轮换一次,进行不间断督查。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补充人员组成若干“别动队”,对整治进度缓慢、问题突出或问题督查不够深入的地区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
有哪些具体督查方式?
驻点督查:对“1+7”城市7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驻点督查。其中:成都设4个工作组;德阳、绵阳、乐山、眉山组各设2个工作组;遂宁、资阳、雅安组各设1个工作组。
巡回督查:对自贡市、泸州市、内江市、宜宾市、广元市、南充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等9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情况开展巡回督查,设立川东北、川南各一个机动组。
暗查夜查:对督查期间发现涉及突出环境问题线索,各督查组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暗查、夜查,摸清问题根源,促进地方政府责任落实、严格企业守法。(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