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调至1200元,看什么条件可以领?
从2017年10月1日起,四川各地月失业保险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70%调整为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80%。
根据现行政策,四川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每月1260元、每月1380元、每月1500元,对应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别为每月1008元、每月1104元、每月1200元,相较以前,增幅约14%。
什么时候实行?
从10月份起,失业人员即按照此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于10月份的失业保险金差额,后续会直接发放到失业人员账户。
据了解,明年四川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届时失业人员拿到手的失业保险金有望进一步增多。
谁可以领取?
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相关人士介绍,根据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1年以上且无欠缴,并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岗位,无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稳定岗位补贴。
企业可以用稳定岗位补贴去支付职工转岗培训补助、岗位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这样可以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脱困发展,从而降低职工失业风险、减少社会失业人员总量,积极助推就业局势持续保持总体稳定。
据了解,从2014年12月四川出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以来,全省累计发放补贴资金达到34.41亿元,惠及5.18万户企业、669.63万名职工。
失业人员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怎样保证失业保险金足额发放到位?
省人社厅保险处相关人士表示,这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后,个别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当期可能将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但是这次方案也是在反复测算、通盘考量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支撑能力后才出台的。
目前,除极个别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在1年左右,四川绝大多数地区的支撑能力都在3年以上。
就算个别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当期可能收不抵支,根据四川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以来一直在执行的省级调剂金制度,可以通过使用累计结余确保失业保险待遇的兑现。如果动用累计结余后,仍然有缺口的,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可以调剂支持,地方财政可以补贴,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到位。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四川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在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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