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春节、元宵节期间 四川各地宗教活动场所禁烧高香

  • 2017年01月25日 08时22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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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春节临近,和亲友团圆的同时,消防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数据显示,四川省近三年春节期间,平均不到三天就有1人因火灾死亡。1月24日,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发布了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欢度佳节时,勿忘消防安全。

      此外,记者从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日前多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宗教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今年“两节”(春节、元宵节)期间,四川各地宗教活动场所禁止烧高香、成把烧香、禁火区烧香。

      >>>数据

      近三年春节期间 我省平均不到三天就有1人因火灾死亡

      据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对全省近三年来春节期间火灾数据的分析发现,其火灾起数、亡人数远高于平常时段。近三年,全省春节前后共发生火灾7824起,其中亡人火灾32起,死亡37人。这意味着,在春节期间,平均不到三天就有1人因火灾死亡。

      其中,春节消防安全形势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火电油气用量、使用频率激增,村(居)民住宅火灾多发;二是人流物流往返交织,尤其是返乡潮、探亲潮高度集中,机场车站码头致灾因素增加;三是购物庆典活动集中,尤其是二、三线城市返乡人流聚集,商场市场、歌舞娱乐及灯会庙会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大;四是寺庙祭祀祈福活动频繁;五是烟花爆竹燃放危险性大,造成大量火灾事故。

      >>>新规

      今年春节、元宵节期间 四川各地宗教活动场所禁止烧高香

      日前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办公室、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宗教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我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两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消防监管,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加强对场所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重点部位(殿堂、贵重文物存放点、厨房、宿舍等)监督检查,严格规范香烛纸柴等可燃物品的存放和管理,明确燃香点必须设专人管理,禁止烧高香、成把烧香、禁火区烧香。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春节消防安全提示:严禁在加油站、高压电线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也发布了全省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欢度佳节的同时,勿忘消防安全。

      1、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等消防设施处于自动启动状态。发生火灾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一时间组织人员逃生并拨打119报警。

      2、公众聚集场所要制定并演练应急疏散预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对员工进行全员培训,确保会报警、会引导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3、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举办节庆或商贸活动时,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微型消防站人员和保安人员要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街道社区要加强节日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增强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应急逃生的能力;对居民楼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5、居民家庭要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取暖电器远离可燃物,电动车充电有人看管,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及时清理阳台、走道、楼梯间、疏散通道的杂物,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外出时关好门窗。

      6、春节出行时,驾车或乘坐客车、火车、轮船等各类交通工具,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不得在车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一旦发生火灾,请用安全锤或坚硬的物品击碎车窗玻璃有序逃生。

      7、外出购物、旅游或住宿,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钱财,更不能返回火场拿取财物。

      8、在景区游玩时,要遵守景区的防火规定,不要吸烟和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要携带打火机、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要玩火或生火野炊,防止飞火引发火灾。

      9、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门店购买,在指定地点安全燃放,严禁在居民住宅区、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山林、柴草堆垛、高压线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后,要立即清理余火和残渣。

      10、发现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进行举报。 (记者 钟帆)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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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元宵节期间 四川各地宗教活动场所禁烧高香

  • 2017年01月25日 08时22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   春节临近,和亲友团圆的同时,消防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数据显示,四川省近三年春节期间,平均不到三天就有1人因火灾死亡。1月24日,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发布了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欢度佳节时,勿忘消防安全。

      此外,记者从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日前多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宗教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今年“两节”(春节、元宵节)期间,四川各地宗教活动场所禁止烧高香、成把烧香、禁火区烧香。

      >>>数据

      近三年春节期间 我省平均不到三天就有1人因火灾死亡

      据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对全省近三年来春节期间火灾数据的分析发现,其火灾起数、亡人数远高于平常时段。近三年,全省春节前后共发生火灾7824起,其中亡人火灾32起,死亡37人。这意味着,在春节期间,平均不到三天就有1人因火灾死亡。

      其中,春节消防安全形势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火电油气用量、使用频率激增,村(居)民住宅火灾多发;二是人流物流往返交织,尤其是返乡潮、探亲潮高度集中,机场车站码头致灾因素增加;三是购物庆典活动集中,尤其是二、三线城市返乡人流聚集,商场市场、歌舞娱乐及灯会庙会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大;四是寺庙祭祀祈福活动频繁;五是烟花爆竹燃放危险性大,造成大量火灾事故。

      >>>新规

      今年春节、元宵节期间 四川各地宗教活动场所禁止烧高香

      日前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办公室、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宗教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我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两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消防监管,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加强对场所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重点部位(殿堂、贵重文物存放点、厨房、宿舍等)监督检查,严格规范香烛纸柴等可燃物品的存放和管理,明确燃香点必须设专人管理,禁止烧高香、成把烧香、禁火区烧香。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春节消防安全提示:严禁在加油站、高压电线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也发布了全省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欢度佳节的同时,勿忘消防安全。

      1、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等消防设施处于自动启动状态。发生火灾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一时间组织人员逃生并拨打119报警。

      2、公众聚集场所要制定并演练应急疏散预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对员工进行全员培训,确保会报警、会引导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3、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举办节庆或商贸活动时,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微型消防站人员和保安人员要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街道社区要加强节日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增强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应急逃生的能力;对居民楼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5、居民家庭要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取暖电器远离可燃物,电动车充电有人看管,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及时清理阳台、走道、楼梯间、疏散通道的杂物,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外出时关好门窗。

      6、春节出行时,驾车或乘坐客车、火车、轮船等各类交通工具,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不得在车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一旦发生火灾,请用安全锤或坚硬的物品击碎车窗玻璃有序逃生。

      7、外出购物、旅游或住宿,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钱财,更不能返回火场拿取财物。

      8、在景区游玩时,要遵守景区的防火规定,不要吸烟和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要携带打火机、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要玩火或生火野炊,防止飞火引发火灾。

      9、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门店购买,在指定地点安全燃放,严禁在居民住宅区、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山林、柴草堆垛、高压线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后,要立即清理余火和残渣。

      10、发现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进行举报。 (记者 钟帆)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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