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最严高考开考作弊首次入刑 草稿带出考场取消成绩

  • 2016年06月07日 07时54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 【字体:

  • 6日,成都石室中学,参加高考的考生看考场。 (刘陈平 摄)

      四川52万考生今日高考 我省多措并举确保考试安全

      今日,全省52万多名考生将走进考场,参加2016年高考。

      作为“作弊入刑”出台后的首次高考,不少媒体都将今年的考场纪律称为“史上最严”。四川省推出多项措施和办法提升了考场作弊防控系统,启动了标准化考场,配备有视频监控摄像、无线电(手机)信号屏蔽仪,监考员将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其禁带物品,用指纹验证考生身份。这些技术手段,确保为考生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考试环境。

      昨日下午,考生们来到各个考点“踩点”、“试坐”,考场工作人员再三提醒: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用品不要带入考场。开考前38分钟,考生进行入场安检和身份验证,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监考严

      全程视频监控,手机信号屏蔽

      从2012年起,我省普通高考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标准化考场内配备有视频监控摄像、无线电(手机)信号屏蔽仪。考生入场时,监考员将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其禁带物品,用指纹验证考生身份。

      这些技术手段,确保为考生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考试环境,给考试作弊敲响了警钟。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在违纪作弊处罚规定中,考生容易出现的问题,是由于忘了规定而将手机、手表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又没有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所以考生入场前要仔细检查携带的物品,避免可能受到的处罚。

      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力量,对全省所有考场监控录像进行视频回放,倒查和处罚违纪作弊行为。

      纪律严

      草稿带出考场,取消该科成绩

      根据教育部33号令,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相应的处罚是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具体规定是: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

      同时,如果在考试过程中或者考试结束后,发现有“伪造证件”、“答案雷同”、“考场纪律混乱”等行为,也同样会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法规严

      组织作弊入刑,最高可判七年

      多年来,我国一直重拳打击考试作弊行为,然而作弊现象却依然时有发生,在此背景下,考试“作弊入刑”应运而生。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等行为将入刑定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哪些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做了明确规定,内容包括: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修订的《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组织作弊”、“泄露试题或答案”等行为,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记者 张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最严高考开考作弊首次入刑 草稿带出考场取消成绩

  • 2016年06月07日 07时54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 6日,成都石室中学,参加高考的考生看考场。 (刘陈平 摄)

      四川52万考生今日高考 我省多措并举确保考试安全

      今日,全省52万多名考生将走进考场,参加2016年高考。

      作为“作弊入刑”出台后的首次高考,不少媒体都将今年的考场纪律称为“史上最严”。四川省推出多项措施和办法提升了考场作弊防控系统,启动了标准化考场,配备有视频监控摄像、无线电(手机)信号屏蔽仪,监考员将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其禁带物品,用指纹验证考生身份。这些技术手段,确保为考生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考试环境。

      昨日下午,考生们来到各个考点“踩点”、“试坐”,考场工作人员再三提醒: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用品不要带入考场。开考前38分钟,考生进行入场安检和身份验证,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监考严

      全程视频监控,手机信号屏蔽

      从2012年起,我省普通高考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标准化考场内配备有视频监控摄像、无线电(手机)信号屏蔽仪。考生入场时,监考员将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其禁带物品,用指纹验证考生身份。

      这些技术手段,确保为考生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考试环境,给考试作弊敲响了警钟。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在违纪作弊处罚规定中,考生容易出现的问题,是由于忘了规定而将手机、手表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又没有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所以考生入场前要仔细检查携带的物品,避免可能受到的处罚。

      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力量,对全省所有考场监控录像进行视频回放,倒查和处罚违纪作弊行为。

      纪律严

      草稿带出考场,取消该科成绩

      根据教育部33号令,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相应的处罚是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具体规定是: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

      同时,如果在考试过程中或者考试结束后,发现有“伪造证件”、“答案雷同”、“考场纪律混乱”等行为,也同样会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法规严

      组织作弊入刑,最高可判七年

      多年来,我国一直重拳打击考试作弊行为,然而作弊现象却依然时有发生,在此背景下,考试“作弊入刑”应运而生。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等行为将入刑定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哪些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做了明确规定,内容包括: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修订的《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组织作弊”、“泄露试题或答案”等行为,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记者 张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