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开征求意见:新建公共文化设施应设非遗展区
条例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研究基地,设置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专业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分布较为集中,且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价值和鲜明的区域特色,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制定专项保护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区域性整体保护。”条例提出,文化生态保护区应划分核心保护区域和一般保护区域,其中核心区域不得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所依存的建(构)筑物、场所、遗迹等。 (记者 董亮)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