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四川确定63个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 看有你家乡没
日前,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坚持新村建设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加快推进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建设的意见》,确定自贡大安区等63个县市区为全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示范县(2016—2018年),其中55个县为贫困县。
名单
自贡市:大安区
泸州市:龙马潭区、古蔺县
绵阳市:北川县、平武县、梓潼县
广元市:利州区、青川县、旺苍县
遂宁市:大英县
乐山市:金口河区、峨边县、马边县
南充市:高坪区、顺庆区、营山县、蓬安县、仪陇县
宜宾市:高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
广安市:前锋区
达州市:通川区、开江县
巴中市:巴州区、恩阳区
雅安市:芦山县、荥经县、宝兴县
阿坝州:马尔康市、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小金县、黑水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
甘孜州:炉霍县、九龙县、甘孜县、雅江县、新龙县、道孚县、白玉县、理塘县、德格县、石渠县、色达县、巴塘县、得荣县
凉山州:普格县、布拖县、昭觉县、金阳县、雷波县、美姑县、甘洛县、越西县、喜德县、盐源县、木里县
为加快示范县建设,《意见》明确坚持新村建设与脱贫攻坚结合,要求各地因地制宜、一户一策,优先在边远地区和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优先解决贫困户住房困难,确保示范县每年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数量不低于行政村的18%、建设农村廉租房数量不低于总需求的25%,贫困村脱贫比例不低于同类区平均水平。到2018年,示范县建成幸福美丽新村数量占本县行政村总数55%以上,贫困村摘帽60%以上,农村廉租房建设任务完成80%以上。
《意见》还明确了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将要解决的五大重点,最终努力实现“业兴、家富、人和、村美”,让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的广大农民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重点1:农民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把旧村改造作为成败之举,注重新建、改造和保护有机结合,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保则保。
新建民居提倡统规自建、统规联建,原则上不搞统规统建。村落民居的改造,注重完善提升内部功能,大力实施建庭院、建入户路、建沼气池和改水、改厨、改厕、改圈“三建四改”工程。
大力实施农村特别是贫困群众危旧房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信贷贴息试点。
重点2:农村走平坦路和饮安全水
大力实施通村硬化路和通组入户路工程,启动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优先抓好贫困地区和边远山区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配套设施建设。优先在示范县实施“宽带乡村”建设。
3年后,示范县基本完成通村道路和通新村聚居点道路硬化任务,安全饮水率、有线电视宽带覆盖率达到100%。
重点3: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
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搞好大树尤其是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逐步推进生活垃圾、污水集中处理,因地制宜推广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模式,全面治理农村环境和面源污染。
率先启动一批应用人工湿地和“微动力”污水处理系统等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试点。
重点4:农民充分就业持续增收
深入实施产业扶贫,突出发展特色产业、绿色产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
大力培育职业农民、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工商资本到贫困地区发展适度规模种养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地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
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新型业态,支持涉农电商企业拓展农产品网上营销。
重点5:农村优秀文化传承
加强传统村落民居保护工作,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传统村落民居保护项目,探索市、县级传统村落保护办法。
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提升村级活动场所(阵地)。
实施文化惠民扶贫专项行动,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寓教于乐的乡村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