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芦山重建新路子·部委谈]民政部:四川对救灾物款实行全过程监督

  • 2016年04月19日 14时07分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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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凡是灾区需要的,我们就尽最大可能、最快速度组织调运;中央没有储备的,我们就协商社会组织帮助解决,千方百计满足灾区急需。”在芦山地震的紧急救助和重建中,快速进行灾损评估并高效有序的拨付、发放救灾物款,以及监管物款的去向成为民政部的重要工作。

      四川更是将抗震救灾物资采购、接收、调运、数据收集汇总等工作全部落实到人,监督人员直接参与接收救灾捐赠、物资筹集调运等,对救灾物款实行全过程监督。

      快速启动灾损评估 提供决策依据和规划编制支撑

      四川芦山地震抗震救灾期间,民政部先后组织开展了两种不同类型的评估,分别是地震灾害损失快速评估和地震灾害损失综合评估。

      民政部救灾司救灾处副处长曾伟介绍,快速评估主要是根据地震基本信息,结合当地的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数据,利用房屋和人口的相关评估模型,评估地震造成的房屋损坏和人员伤亡数量,综合评估则是对灾害影响的范围和损失的实物样进行评估。

      “震后一小时就完成了快速评估,结果显示芦山地震很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国家救灾应急Ⅲ级响应的启动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综合评估则为随后的《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支撑。”曾伟说。

      “地震灾害损失的综合评估在芦山地震震后第四日便迅速启动。”曾伟介绍,迅速启动综合评估主要有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有利于在震后早期获得更为详细、客观的灾害损失数据;二是为尽快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打好基础;三是经过几次大灾之后,民政部在重特大自然灾害损失综合评估方面,形成了一套成熟、完整的技术方法和工作规范,为迅速开展综合评估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综合评估阶段,派出了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专家组成的现场评估工作组,对芦山地震灾害影响范围和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产业等受损情况开展了实地调查,对灾害范围、毁损实物量、直接经济损失进行了科学评估。”曾伟介绍,经过多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修改完善,最后向国务院上报《四川芦山“4�20”强烈地震灾害评估报告》,为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支撑。

      各环节工作均落实到人 四川对救灾款物实行全过程监督

      地震发生后,由多个部委部门组成的国家减灾委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指导开展救灾工作。同时,民政部从武汉、长沙、西安、兰州和成都等5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向四川省调拨帐篷、棉被、折叠床等救灾物资,帮助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置工作。期间,协调慈善机构向灾区支援救灾物资。

      2013年4月21日,中央财政紧急拨付应急救灾综合补助10亿元,用于灾区抢险救灾、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济,地震受伤人员医疗救治,遇难人员家属抚慰,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应急抢修等方面。

      在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中央财政分三年安排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460亿元,包干给地方总额管理,给予地方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的空间和条件,极大提高了重建效率和资金效益。

      “可以说,凡是灾区需要的,我们就尽最大可能、最快速度组织调运;中央没有储备的,我们就协商社会组织帮助解决,千方百计满足灾区急需。”曾伟说。

      那么,迅速集结的大批救灾款物,民政部又是如何监管的呢?

      “在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管理和监督上我们是有明确要求的。”曾伟介绍,要摸清受灾群众底数,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制定详细的救助台账,对救灾物资发放的种类、数量和地区等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分阶段对物资进行清理和统计,做到账物相符。同时要张榜公示,主动接受受灾群众和社会监督。

      在分配救灾物资时,要充分考虑受灾区域大小、受灾程度、人口密度、灾区群众需求等因素,尤其要保障交通不便地区受灾群众的物资需求,优先保障好遇难者和重伤员家庭、孕妇、婴幼儿、孤儿、孤老和孤残人员的基本生活。

      同时,中央制定了全面系统的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从财税政策到土地、社保、就业等多方面给予灾区有效支撑,兜起灾区群众民生底线。

      四川省民政厅也成立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组,制定了救灾款物管理制度规范,把抗震救灾物资采购、接收和调运、数据收集汇总等工作均落实到人,监督组成员直接参与接收救灾捐赠、物资筹集和调运等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全过程。

      此外,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了解到,为了最大程度的提高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效率,全力助推地方灾后恢复重建,四川省政府建立了由省民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四川省芦山地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并指定四川省慈善总会办公室作为工作联络和服务机构。

      通过开设专户对民政部以及外省(区、市)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转交的“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统一归集管理使用,对资金接收予以规范,针对定向捐赠资金、非定向捐赠资金的不同援建项目制定了严格的项目对接和管理流程、资金审批程序和监督检查制度,以保障捐赠资金安全、规范、高效地用于灾后恢复重建。 (记者 杜玉全)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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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芦山重建新路子·部委谈]民政部:四川对救灾物款实行全过程监督

  • 2016年04月19日 14时07分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   “凡是灾区需要的,我们就尽最大可能、最快速度组织调运;中央没有储备的,我们就协商社会组织帮助解决,千方百计满足灾区急需。”在芦山地震的紧急救助和重建中,快速进行灾损评估并高效有序的拨付、发放救灾物款,以及监管物款的去向成为民政部的重要工作。

      四川更是将抗震救灾物资采购、接收、调运、数据收集汇总等工作全部落实到人,监督人员直接参与接收救灾捐赠、物资筹集调运等,对救灾物款实行全过程监督。

      快速启动灾损评估 提供决策依据和规划编制支撑

      四川芦山地震抗震救灾期间,民政部先后组织开展了两种不同类型的评估,分别是地震灾害损失快速评估和地震灾害损失综合评估。

      民政部救灾司救灾处副处长曾伟介绍,快速评估主要是根据地震基本信息,结合当地的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数据,利用房屋和人口的相关评估模型,评估地震造成的房屋损坏和人员伤亡数量,综合评估则是对灾害影响的范围和损失的实物样进行评估。

      “震后一小时就完成了快速评估,结果显示芦山地震很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国家救灾应急Ⅲ级响应的启动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综合评估则为随后的《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支撑。”曾伟说。

      “地震灾害损失的综合评估在芦山地震震后第四日便迅速启动。”曾伟介绍,迅速启动综合评估主要有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有利于在震后早期获得更为详细、客观的灾害损失数据;二是为尽快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打好基础;三是经过几次大灾之后,民政部在重特大自然灾害损失综合评估方面,形成了一套成熟、完整的技术方法和工作规范,为迅速开展综合评估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综合评估阶段,派出了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专家组成的现场评估工作组,对芦山地震灾害影响范围和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产业等受损情况开展了实地调查,对灾害范围、毁损实物量、直接经济损失进行了科学评估。”曾伟介绍,经过多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修改完善,最后向国务院上报《四川芦山“4�20”强烈地震灾害评估报告》,为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支撑。

      各环节工作均落实到人 四川对救灾款物实行全过程监督

      地震发生后,由多个部委部门组成的国家减灾委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指导开展救灾工作。同时,民政部从武汉、长沙、西安、兰州和成都等5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向四川省调拨帐篷、棉被、折叠床等救灾物资,帮助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置工作。期间,协调慈善机构向灾区支援救灾物资。

      2013年4月21日,中央财政紧急拨付应急救灾综合补助10亿元,用于灾区抢险救灾、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济,地震受伤人员医疗救治,遇难人员家属抚慰,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应急抢修等方面。

      在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中央财政分三年安排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460亿元,包干给地方总额管理,给予地方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的空间和条件,极大提高了重建效率和资金效益。

      “可以说,凡是灾区需要的,我们就尽最大可能、最快速度组织调运;中央没有储备的,我们就协商社会组织帮助解决,千方百计满足灾区急需。”曾伟说。

      那么,迅速集结的大批救灾款物,民政部又是如何监管的呢?

      “在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管理和监督上我们是有明确要求的。”曾伟介绍,要摸清受灾群众底数,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制定详细的救助台账,对救灾物资发放的种类、数量和地区等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分阶段对物资进行清理和统计,做到账物相符。同时要张榜公示,主动接受受灾群众和社会监督。

      在分配救灾物资时,要充分考虑受灾区域大小、受灾程度、人口密度、灾区群众需求等因素,尤其要保障交通不便地区受灾群众的物资需求,优先保障好遇难者和重伤员家庭、孕妇、婴幼儿、孤儿、孤老和孤残人员的基本生活。

      同时,中央制定了全面系统的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从财税政策到土地、社保、就业等多方面给予灾区有效支撑,兜起灾区群众民生底线。

      四川省民政厅也成立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组,制定了救灾款物管理制度规范,把抗震救灾物资采购、接收和调运、数据收集汇总等工作均落实到人,监督组成员直接参与接收救灾捐赠、物资筹集和调运等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全过程。

      此外,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了解到,为了最大程度的提高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效率,全力助推地方灾后恢复重建,四川省政府建立了由省民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四川省芦山地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并指定四川省慈善总会办公室作为工作联络和服务机构。

      通过开设专户对民政部以及外省(区、市)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转交的“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统一归集管理使用,对资金接收予以规范,针对定向捐赠资金、非定向捐赠资金的不同援建项目制定了严格的项目对接和管理流程、资金审批程序和监督检查制度,以保障捐赠资金安全、规范、高效地用于灾后恢复重建。 (记者 杜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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