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两批次白酒虚假标注酒精度
记者查阅抽检信息发现,白酒是本次抽检不合格的重灾区,在21批次不合格产品中白酒就占到了9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检出了不得检出的物质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和虚假标注酒精度,如四川华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发酵柑橘酒精度实际检测值为10.2%vol,低于其标注的12—14%vol,甘洛县田坝春泉酒厂生产的1批次八汇杆杆酒酒精度实际检测值为12.8%vol,低于其标注的19—21%vol。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酒精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白酒的品质,酒精度不达标主要是生产单位检验器具不计量,造成检验结果存在偏差。说简单点就是设备不够先进,或者为节约成本而注水太多。按照国家标准规定,酒精度与明示值的正负偏差最多为正负1度。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该局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记者 周伟)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