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翻一番!四川人社未来5年的大事都在这了
十三五末,全省人民群众的腰包会更鼓,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翻一番,找工作时岗位更多更充分……这是10月27日省人社厅公布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里,为全省人民群众描绘的美好民生蓝图。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规划纲要是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决胜阶段编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民生规划。
规划亮点有哪些?
川报观察为你解读!
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首位
目标:“十三五”期末,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据悉,“十三五”期间,我省将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见习,健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的激励政策,完善基层服务保障机制。
坚持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异地转移就业。落实鼓励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政策措施,健全基础设施和创业服务体系,带动和引导农民工和川籍企业家回川创业。做好退役军人、藏区和彝区“9+3”学生就业工作,“9+3”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加大对大龄、残疾、低收入家庭、长期失业等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社保:“十三五”末,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翻一番
目标: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体系全面建成。社保统筹层次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建立落实。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0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7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20万人。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建立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政策措施。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经办运行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探索建立门诊费用统筹。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统一。
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缩小与全国平均养老金水平的差距。到“十三五”期末,力争实现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十二五”期末基础上翻一番。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
增收:健全高技能人才薪酬体系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目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正常调整机制不断完善。艰苦地区津贴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
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全面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
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建立最低工资评估机制,使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比值达到全国总体水平。健全高技能人才薪酬体系,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完善符合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工资制度。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优化工资结构,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和健全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合理调控地区间工资关系。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规范奖励性补贴,配合有关部门规范改革性补贴。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