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盗窃案名列榜首 请你务必管好个人信息和钱包
2015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包括刑事案例3件、民商事案例5件、行政案例2件,涉及“网络犯罪、食品安全、劳动者权益保护、企业破产重整、行政执法规范”等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对社会公正诚信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的案例类型。
去年9月起,省法院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年度典型案件线索。截至去年12月中旬,省法院共收到省律协、新闻媒体、各地律师、社会公众及全省法院等推荐的典型案例或案例线索270余件次。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省社科院、省律协推荐的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和省法院资深法官参与了评审。
省法院研究室主任蒋敏说,这十大典型案例对社会具有很好的警示意义。例如排在首位的“马庆等人利用网络技术手段盗窃他人银行账户资金案”,提醒人民群众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董小宾与人寿财险青羊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告诉广大车主要注意辨别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依法维权;“梁玉全诉泸州市食药监局行政处罚案”既体现了法院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也告诫行政机关低于法定幅度罚款也属于执法不规范行为,应当在法定幅度内依法处罚。
马庆等人利用网络技术手段盗窃他人银行账户资金案
2013年8月,马庆和王蒙从网上购买到段某、胡某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后,非法补办其手机卡号,然后通过登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以及直接消费等,先后盗取段某、胡某银行账户资金人民币29.8万余元。
此后,马庆、王蒙又在网上购买了他人身份证号码、各类用户名及对应密码等信息200余万条。通过网络,马庆找到某大学在读博士孙宇哲,由孙宇哲设计软件对上述信息进行筛选,提取含有他人身份证号码及网上银行密码、手机号码、账户余额等内容的信息数百条。2013年9月20日至27日期间,马庆、王蒙利用孙宇哲筛选出的信息,通过非法补办被害人的手机卡号、登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方式,将张某、陈某等117名被害人的银行账户资金人民币1575万余元转出套现。案发后,马庆、王蒙、孙宇哲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4年、7年,并处相应罚金。 (记者 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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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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