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29条意见”出台 今年四川启动48项国企改革
混合所有制改革,被认为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国企改革中的一大难点和热点。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将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健全国有资产定价机制,防止出现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引入外资参与国企改制重组
此次混改明确将“宜改则改”,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一企一策。
按照分类原则,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自然垄断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引导公益类国有企业规范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例如,水电气热、公共交通、公共设施等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和领域。
此次《意见》的一大亮点就是: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集体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还将有序吸收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合作,鼓励通过海外并购、投融资合作、离岸金融等方式,充分利用国际市场、技术、人才等资源和要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度参与国际竞争和全球产业分工。
意见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非公有资本投资主体可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非公有资本投资主体可以货币出资,或以实物、股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出资。企业国有产权或国有股权转让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在意向受让人资质条件中对民间投资主体单独设置附加条件。
此外,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混改将进一步简政放权
混改将进一步强调“市场”。《意见》明确,政府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经营,股东不得干预企业日常运营,确保企业治理规范、激励约束机制到位。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等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等职权,维护企业真正的市场主体地位。
同时,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行混合所有制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职业经理人依法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转换通道。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按照市场化原则决定薪酬,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中长期激励机制。严格职业经理人任期管理和绩效考核,加快建立退出机制。
支持政策之一是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取消涉及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凡是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和民事行为,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且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得限制进入。
混改大幕开启,全国将开展不同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结合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改革,开展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选择有代表性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本土落地
四川将探索国企混改员工持股
今年,四川将启动48项国企改革,其中就包括调研国企混改员工持股。
四川稳妥推进省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制订了《关于省属企业资产合作项目征集合作方管理的指导意见》,积极引入非公有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主要考虑以增量和省属二三级企业为主,严格产权流转程序,规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坚持把推动国有上市公司作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途径,选择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具有名牌效应的优势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大力培育上市资源。就此,去年先后向社会发布336个项目(首批116个项目,第二批220个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的重大项目,估算总投资9011亿元。仅以交投集团为例,该公司累计向社会推出混合所有制项目24个,引资超过200亿元。
针对国有企业监管方式“一刀切”、“一锅煮”的问题,四川根据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征等情况,将国有企业原则上分为功能性、竞争性两种类型,实行分类监管、分类考核。目前,四川国企分类名单已出炉,而国企分类改革也被视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个基础条件。
据悉,四川将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拿出一批条件成熟的国企开展试点。此外省国资委相关人士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四川相关部门正在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课题调研,下一步将研究制定我省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指导意见,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造更加有利的体制。 (记者 石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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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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