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民政局、人社局:年内将再提建议提高低保标准
低保方面,开展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消费支出调查监测,年内再次提出提高低保标准的建议
医保方面,未来将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高实现报销比例
筑牢社保兜底网络
困难群众 主动发现
建立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加强困难排查
完善平台 求助有门
完善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平台,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低保标准 连续提高
2012年以来,成都已3次提高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今年内将再次提出提高标准的建议
养老保险
稳步提高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水平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尤其是贫困地区居民养老待遇水平
扩大对象
将城市低保对象群体、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非公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提高低收入群体养老保障水平
医保保险
提高报销
未来成都将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报销比例,积极开展疾病应急求助基金结算研究
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提出,成都将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行动”,完善提升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养老保障为核心,以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户”等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编制好兜住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安全网。
成都商报记者从市民政局、人社局了解到,成都将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求助体系,通过摸底低保家庭的支出,了解低保家庭的实际生活状况,以确认提出提高低保标准的建议和尺度。
市民政局:
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
8月13日,市民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会上提出,市民政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困难群众需求导向,切实消除盲区、补齐短板、兜住底线、促进公平,着力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在社会保障“安全网”中发挥兜底作用。坚持“低保保生活,扶贫促发展”的原则,着力科学提高保障水平,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与扶贫协同发展。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随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的同时,正确引导社会预期,鼓励积极就业、自力更生。着力完善医疗救助政策,不断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据介绍,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8.7万户,14.5万人,供养城乡特困人员2.5万人次。市民政局局长詹庆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为了做好“精准扶贫”,今年民政局将建立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加强困难排查,实行快速响应,完善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平台,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在詹庆看来,要做好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仅仅依靠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力量是不足的,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求助组织和体系。
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成都已3次提高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目前市民政局正在与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进行摸底工作,在全市开展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消费支出调查监测工作,年内将根据调查结果,再次提出提高低保标准的建议。同时,我市还将更好统筹低保政策与最低工资、养老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标准,形成相互衔接、梯度推进的关系。
市人社局:
帮助困难人员高质量就业
通过帮助贫困群众实现更加稳定更高质量就业,一直是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重点。在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召开后,市人社局召开学习会议要求自觉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帮助贫困群众更加稳定更高质量的就业,以增加其家庭收入;并通过提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保障水平,进一步筑牢兜底网,让贫困群众“老有颐养,病有所医”。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人社局将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乡土人才培训、青年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新生劳动力职业培训等,以提升农村劳动力整体就业素质;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管理和分类帮扶,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展就业巡回服务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地就近实现就业,提高劳动收入。针对贫困地区的产业特点,开展创业培训,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帮助困难人员实现创业提高收入。
同时,成都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筑牢兜底网。具体来说,成都将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水平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尤其是贫困地区居民养老待遇水平;将城市低保对象群体、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非公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提高低收入群体养老保障水平。“如今因病返贫的现象也日益增多,为此我们将不断完善医疗保险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上述负责人表示,未来成都将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报销比例,积极开展疾病应急求助基金结算研究,遏制和减少贫困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记者 王楠)
区(市)县连线
崇州:逐步缩小城乡社保标准差距
成都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后,崇州市明确了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把握扶贫开发的主攻方向,把农村贫困群众和城区贫困群众共同纳入扶贫范围,实现扶贫开发农村与城市“两轮”并重;针对一些特殊人群,要通过政策兜底的方式进行帮扶。
具体而言,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尽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相对贫困村贫困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人人有社保,并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标准差距。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施“阳光救助”、“自强助学金”及“阳光家园”计划,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行生活补助金,核定其年收入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使其年收入达到成都市定贫困线标准;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针对农民因病返贫问题,采取财政筹集一点、社团募集一点、社会捐献一点的方法,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简化救助程序,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着力抓好医疗保障服务,制定和落实相关倾斜政策,解决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问题,逐步消除因病致贫。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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