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成都治霾新规:空气橙色预警,限行将扩至绕城内!

  • 2015年12月31日 08时12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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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30日的空气质量指数一度突破300,雾霾越来越严重……

      30日下午,成都市交管局发布《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中心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道路对应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在空气质量二级预警(橙色)时,将在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

      特别注意!

      此次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中,“限行范围”从过去工作日成都市二三环之间区域道路,扩大到了成都绕城高速以内区域道路。

      据预测,这场霾会持续到1月5日,最新的交管措施是1月1日开始执行,务必看清楚具体内容!否则限行处罚3分100元没商量!!!

      一级预警(红色)临时交管措施

      绕城内单双号限行



      (一)全天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有机溶剂运输车和“黄标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二)每日7:30至20:00,汽车(含临时号牌以及持《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在三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二级预警(橙色)临时交管措施

      绕城内工作日尾号限行


      (一)全天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有机溶剂槽车和“黄标车”在绕城高速(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二)工作日的7:30至20:00,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持《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除外,但不得从事散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和有机溶剂的运输。

      三级预警(黄色)临时交管措施

      绕城内运渣车限行


      每日7:00至22:00,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不受禁行及限行措施的车辆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二)电动汽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和《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提醒:司机朋友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和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本通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相信这样的话不用蜀叔多说,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的各位也会自觉做到吧!

      记得转发提醒你身边要开车的朋友哦!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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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治霾新规:空气橙色预警,限行将扩至绕城内!

  • 2015年12月31日 08时12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成都30日的空气质量指数一度突破300,雾霾越来越严重……

      30日下午,成都市交管局发布《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中心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道路对应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在空气质量二级预警(橙色)时,将在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

      特别注意!

      此次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中,“限行范围”从过去工作日成都市二三环之间区域道路,扩大到了成都绕城高速以内区域道路。

      据预测,这场霾会持续到1月5日,最新的交管措施是1月1日开始执行,务必看清楚具体内容!否则限行处罚3分100元没商量!!!

      一级预警(红色)临时交管措施

      绕城内单双号限行



      (一)全天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有机溶剂运输车和“黄标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二)每日7:30至20:00,汽车(含临时号牌以及持《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在三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二级预警(橙色)临时交管措施

      绕城内工作日尾号限行


      (一)全天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有机溶剂槽车和“黄标车”在绕城高速(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二)工作日的7:30至20:00,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持《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除外,但不得从事散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和有机溶剂的运输。

      三级预警(黄色)临时交管措施

      绕城内运渣车限行


      每日7:00至22:00,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不受禁行及限行措施的车辆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二)电动汽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和《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提醒:司机朋友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和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本通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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