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划定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根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成都市中心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中心城区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县)伸入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中心城区内的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可以在指定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市)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违反规定燃放者,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 赖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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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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