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起 四川省将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行生活费补贴
据介绍,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要求“率先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行生活费补贴”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两项涉及残疾人重大民生的新制度将从2016年起实施。
为保证两项新制度的落地执行,四川正在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掌握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和“低保”残疾人情况,核准其年均收入。“国定贫困线标准今年是人均年收入2800元,没有达到的,差多少补多少。”四川省残联有关负责人告知,四川各级残联正按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扶贫建档立卡对象,并将当地所有“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享受城镇低保”和“享受农村低保”残疾人全部录入四川省残疾人“量体裁衣”服务平台。该负责人补充说,从2016年起,收入核定将每年开展一次。
此外记者了解到,四川省明年还将加大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力度,财政投入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预计每年为1000名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开展手术治疗。 (记者 李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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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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