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贷款成都已在执行 下一步将放宽覆盖面
今后租房提取公积金
只需身份证明和无房证明
通知称,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记者了解到,目前,成都已经在执行“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的要求,并执行的是70%的要求。“其实,这也意味着在成都的贷款职工可以享受到更多的贷款额度。”负责人说道。
另外,通知明确的“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等规定,成都也一直在执行。
另外,对于租房提取的要件,通知规定,今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成都租住商品房还需提供租房合同,但今后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无房证明就可提取。
异地贷款在蓉实行
下一步将按要求扩大范围
而通知中最为关注的,无疑是“异地贷款”,该通知提出,要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而成都目前的情况是怎样?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成都现在正在执行异地贷款,但规定的是在异地工作的成都籍职工,回成都购房,可以享受异地贷款的政策。
而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就是还将把成都目前推行的异地贷款政策面扩大,去掉“成都籍”,将所有来蓉购房的外地人,纳入到异地贷款政策的覆盖面中。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成都根据正式文件,尽快研究出台措施。
责任编辑:
陈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