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为期两个月的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专项行动
以沿江、沿河、沿湖等区域为排查重点,严查工业园区、矿山开发区等重点区域
重点领域
重点排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上、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0吨以上的重点企业
为切实保障全省生态安全,及时消除固体废物环境安全隐患,近日我省印发《深入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以沿江、沿河、沿湖等区域为排查重点,动用无人机、天网等技防手段,全面排查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
省环保厅土壤处处长康宁表示,本次专项行动,除全面排查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外,还将严查工业园区、矿山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上、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0吨以上的重点企业,全面调查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固废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在排查方式上,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行动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等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既利用双随机、网格员等人防手段全面巡查,又利用无人机、天网等技防手段重点督查;同时,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专项行动还将对“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访等渠道涉及固体废物举报线索进行梳理,建立清单,逐一排查核实。“欢迎群众提供有关线索,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康宁说。
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将采取哪些处理措施?“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点位,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确定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时限,尽早完成销号。”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对10吨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100吨以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体积在500立方米以上的生活垃圾,由属地政府按职责分工,“一点一策”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处置工作。
此外,我省将不定期对各地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抽查,对履职不力、谎报瞒报、进展迟缓的,将采取媒体曝光、专函通报、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从严追责问责。“我们会全面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改进展情况,直至全部整改完成。”康宁表示。 (记者 殷鹏)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